三、論“誦讀日課”
55) “誦讀日課”的目的是將聖經,及神修作家的精華,提供給天主的子民,尤其給那些特別獻身於主的人作為默想的豐富資料。雖然在每日彌撒中已有豐富的聖經選讀,但在“誦讀日課”中所蘊藏的啟示及傳授的寶庫,大有利於神修的進步。司鐸們應尋求這些財富,以便能將自己所接受的天主聖言分施給天主子民,作為他們的食糧。
56) 祈禱當伴隨聖經閱讀,以形成天主與人之間的交談,因為“當我們祈禱時,是我們向他說話;當我們念天主聖言時,是我們聽天主講話”(聖安博:論公職,卷一,二十,88),(啟示憲章,25)。所以“誦讀日課”也有聖詠、讚美詩、禱詞以及其它經文,完全具有祈禱的特性。
57) “誦讀日課”,按照禮儀憲章的規定,“雖然在歌席中仍保留夜課讚美經的性質,但應使之適合於日間任何時的誦念,又應減少聖詠而增加選讀”(禮儀憲章,89)。
58) 依法有特殊責任,以及自願保持夜課讚美經的性質者,或念之於夜間,或念之於清早晨禱之前,常年期用的讚美詩可選之於為此目的所準備的詩集。為主日、節日及慶日,則當注意本文70——73論慶節前夕的條文。
59) 除以上所述,日間任何時刻都可誦念誦讀日課,前一天的夜間,即晚禱之後亦可誦念。
60) 若“誦讀日課”,念之於晨禱以前,則當依照本文34——36條所說的,先念“序經”,否則,既由短句“天主,求你快來拯救我……”開始,接念“願光榮歸於父……”,四旬期外,加念“阿肋路亞”。
61) 然後接念讚美詩,為常年平日如本文58條所說,可依實際時刻選用適當的讚美詩。
62) 此後,接念三首聖詠(或較長聖詠的三段)。聖周的三日慶典,復活節及耶誕節後八天內,以及節日、慶日都有本日的聖詠和專用的“對經”。
在主日及平日,則其聖詠與對經取之於該日通用的聖詠集。在聖人紀念日也取之於聖詠集,除非另有本日的聖詠和對經(參閱本文218——224條)。
63) 在聖詠和誦讀之間,通常加誦短經句,藉此短經句使人由聖詠吟唱,轉而傾聽誦讀。
64) 採用兩篇誦讀,第一篇取自聖經,另一篇取自教父,或教會作家的著作,或取自聖人的行傳。
65) 每篇誦讀後,接念“對答詠”(參閱本文169——172條)。
66) 聖經選讀,依照本文140—— 155條規定,通常取自季節專用部份。節日和慶日的聖經選讀,則取自該慶節專用的部份。
67) 另一篇誦讀及其對答詠,則可隨意取自“日課經書”,或“任選的誦讀專集”,這將於以下161條詳加指示。但通常當取自季節專用部分。
在聖人的節日或慶日,則當誦讀本聖人的行傳,如無本人行傳,則由聖人通用部分選用適當的誦讀。聖人的紀念日,若未被其它較高慶節所取代時,則念該聖人行傳,以代替當日的第二篇誦讀(參閱本文166——235條)。
68) 四旬期以外的主日,復活節及耶誕節後八天內,以及節日和慶日,誦畢第二篇誦讀和對答詠,接念:“天主,我們讚美你(Te Deum)”,平日和紀念日則免念。最後一部分,從“主,請救援你的子民……”以至末尾,可任意省略。
69) “誦讀日課”以本日的結束禱詞作為結束。至少公念時應加念歡呼詞:“請讚美上主。答:感謝天主”。
Pneuma 解作「靈」或「風」,在新約聖經多處代表聖神,耶穌說:「那護慰者,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若十四26)開放心懷接受主差派的護慰者聖神,能讓我們更明白主所說的話及教訓。靜修是一種生活的選擇和調適,就是選擇把時間及空間從繁忙及容易讓我們失焦的生活中分別出來,安靜心神,預備好自己讓靈風吹拂,親近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