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那種大腦疆界一點一點被拓寬的感覺。今日認知到,我的性情乖僻,一方面渴望和人互動,一方面又極度討厭和人靠得過近,就連現在在圖書館打字都暗暗覺得旁邊那個古怪的男生可以再坐遠我一格。但要是我這麼排斥與他人產生連結,便牴觸了我想知道更多的本性。我想要的東西就在「那裡」,而第一個步驟是,我必須走出去靠近。
而在「這裡」與「那裡」的過渡期間,書籍永遠是我最好的朋友。多看一本書就像多認識一個朋友,它們總是向我展示我所好奇的世界。
美國學者兼傳教士丹尼爾・艾佛列特(Daniel Everett)在亞馬遜攜家帶眷住了30年,是為了藉由研究這個與世獨立的語言體系,將聖經翻譯為皮拉哈語,帶著皮拉哈人一起上天堂。但在與皮拉哈人相處數十年中,丹尼爾發現自己的信仰被撼動了,他記錄下皮拉哈人獨特的價值觀,最後背棄了自己的信仰,用這本書向世界展現皮拉哈人的一切。
剛看這本書時,體驗到很久沒感受到的無法自拔感。既然跑者會有跑者嗨(runner’s high),讀者應該也會有讀者嗨(reader’s high)。丹尼爾與老婆、三個年幼的孩子初到亞馬遜時,老婆和大女兒染上瘧疾,他們一家經歷由外人看來根本不必要的生死關頭,也看盡了巴西人和其他原住民袖手旁觀的樣態,卻仍在痊癒六個月後,全家人繼續挑戰皮拉哈生活,並且堅持30年。看到這邊我只覺得傳教士的德性究竟是自大還是意志力堅強?
對於丹尼爾來說,明亮的眼神與堅定的決心,就如同亞馬遜河一樣,是大自然贈與的美麗事物。
不有趣而有趣的皮拉哈人
丹尼爾在早年研究皮拉哈人生活時,曾產生一個想法:「我應該要跟更有趣的民族工作才對」。
為什麼呢?因為皮拉哈人實在是太沒有形式可以訴說了。
一般我們對原始部族的想像藉由好萊塢電影所建立,想到「原始人」三個字,腦內的各種標籤開始咻咻咻的飛來,食人族、令人尊敬的長老、臉上畫滿了符號、身上帶著具有文化性的首飾配件……這些皮拉哈人全都沒有。
✘食人族
皮拉哈人知道巴西人、白人的出現意謂物質交換,因此他們對於外來者是友善的,這與他們數年來與外界頻繁交流有關。
✘長老
大部分亞馬遜的部落是沒有集權的長老,長老的概念主要來自於殖民者,為了要原住民簽屬一些他們根本不懂的契約,而把權力集中於一人之上,並在他們簽名後,名正言順地開墾原住民的土地。
✘臉譜
皮拉哈人臉上也見不著任何臉譜,因為沒有必要。他們就像是極簡主義的奉行者。
✘首飾
皮拉哈人身上會佩戴項鍊,但和我們想像那種神秘圖案手工製品不同,他們是任何東西撿來都可以帶在身上(像是啤酒罐的拉環),為的是避開神靈。美感並不在他們的考量之中。
✘儀式
丹尼爾努力地想從皮拉哈族群中找到文化傳統、儀式這種東西,最終是徒勞無功。他們既沒有婚禮,也沒有葬禮。人死掉之後,因為要挖個180公分長的土太吃力,所以皮拉哈人只挖個正方形的洞,以坐姿入葬。
更多的像是他們的屋子極其簡陋,只有四根孱弱的木頭柱子、一些風吹來就會散的草屋頂(這已經算是他們很實用的建築了);做個袋子也是用完即丟,完全不耐用;不儲存食物,不明白西方人為何一天三餐,他們飢餓時甚至會去打個架,讓肚子更餓。
沒有創世論、沒有物質生活、沒有儀式,什麼都沒有。皮拉哈人認為享受眼前的每一天比規劃未來更重要,東西可以用就行了,他們絕對不會花心思提升效能。皮拉哈人因為不具備任何形式上的東西,使丹尼爾早年認為這個族群實在不有趣。但丹尼爾卻在深入了解皮拉哈價值觀後,深深地被吸引。
我曾問皮拉哈人是否知道我為何在此?他們回應我,丹尼爾,你來到這裡,是因為這是一個美麗的地方,水好食物好,我們皮拉哈人都是好人。p.143
我們都知道丹尼爾為什麼在那,為的是傳教。
皮拉哈人帶給我的擴張是他們對於人生的態度,他們只擁有當下,以及話題僅是圈內流通,他們對外人的概念是一點興趣也沒有,因為皮拉哈人自身已經夠好了,所以他們並不會向外尋求,也沒有想要進步的欲望。皮拉哈人只相信親眼所見,以及還在世的人的證詞,因此,他們和丹尼爾說:「我們喜歡你,但我們並不想認識你的耶穌。」
這何嘗不是一種內建的的自保行為?
皮拉哈人相較於其他部落,是一個非常簡單、一目了然的族群,但其涵蓋的內在精神卻沒辦法用三行兩語訴說。丹尼爾最後發現自己無法回答出皮拉哈人對信仰的提問,他像個不敢出櫃的同性戀一樣,同樣也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敢和自己的社群說他已經不信耶穌了,隨之而來的是離婚,但換來的是這本30年的田野誌。
「當一個語言沒有留下紀錄就消失,我們也跟著失去人類語言原貌的一角。但更重要的是,人類也失去某種生活或求生方式的典範。……根據我和皮拉哈人長期相處所得到的印象,麻省理工學院的同事說得沒錯。皮拉哈人異常快樂、心滿意足。我甚至可以進一步說,皮拉哈人比起我所認識的基督徒或其他宗教信仰者,都更快樂、更健康,也更能適應環境。」— — 丹尼爾・艾佛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