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小巷充滿著夾娃娃機,但要注意合法或非法,以免生意還沒做成,就先吃上官司!
夾娃娃機是現今非常普遍的休閒娛樂,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但讀者可能沒想過的是,夾娃娃機其實受到很嚴格的法律規範,如果沒有詳細做好功課就去經營夾娃娃機,甚至會涉及到刑法上的賭博罪!
那到底如何才不會誤觸刑責呢?以下將詳細向讀者說明。
夾娃娃機台如果送經濟部審核,經濟部會詳細檢驗機台的設定程式與遊戲過程,如果遊戲方式是:於設定時間內持續投硬幣多次,累積總金額與機台內物品金額相當,仍未夾中獎品,則夾物機具將連續輸出強爪模式,直到消費者夾中獎品為止(也就是「保夾」)。這樣的模式,等同消費者以標價購買,不具備賭博的性質,應會被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這種機台,是可以放心擺放。
如果機台是被評鑑為「電子遊戲機」,那就會很麻煩了,必須要按照「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申請設立「電子遊戲場」、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不論是經營前或經營中,相關的法規及行政要求非常嚴格!
而如果一般人沒有領到「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的話,是不能放置這些機台(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否則就會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的刑責(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2條)以及賭博罪。
夾娃娃機雖然已成為「全民運動」,但機台本身是不是「電子遊戲機」,會導致意想不到的刑事責任,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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