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違法?關鍵在於背後的目的!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社會上常見的借名登記,再某些情況下會被法院認為違法而無效,更嚴重的話甚至會涉及刑責!
(圖片來源:網路)

一、借名登記,在社會上很常見:

借名登記,是由「借名人」使用「出名人」的名義,登記為不動產的所有權人,但實際上都是由「借名人」來管理、使用、收益,但這約定只有「借名人」與「出名人」知道,由於不管權狀、土地登記資料,都是記載「出名人」,所以不管是政府機關、一般民眾,都會誤認為「出名人」就是實際所有權人。

會採取這樣的作法,背後可能是基於減輕稅賦或是隱藏個人財產等目的,但這樣誤導政府機關和一般民眾的作法,一律都是合法有效的嗎?

二、首先,法院在原則上認同借名登記是有效的:

法院在原則上認為借名登記是有效的:「借名登記契約乃當事人約定一方經他方同意,而就屬於一方現在或將來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為所有人或權利人登記,該契約依私法自治原則,應無不可。訂立此項契約,其原因多端,有為避免強制執行或分散所得、避免稅捐等,祇要無脫法行為或通謀表示,即應承認其效力」(參考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240號民事判決)。

就法律上來說,等於是「借名人」委託「出名人」協助擔任登記名義人,性質上類似委任關係,也因此「借名人」可以隨時終止借名登記關係,要求「出名人」把房地移轉登記給「借名人」。

但相當各位讀者也注意到了,借名登記在例外情況下是違法的,甚至會涉及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三、什麼情況下涉及違法的借名登記?

近期法院見解認為,如果涉及「脫法行為」或「通謀表示」,那麼借名登記就會是違法的。

所謂的「脫法行為」指的是迂迴手段的行為,規避強行規定,例如針對原住民保留地或國宅承購,須具備一定的身分資格,「借名人」借用具此身分資格的「出名人」購買國宅、原住民保留地,目的就是在規避法律的強行規定,實務見解會認為借名登記無效(參考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重家上字第17號民事判決、第103年度上字第907號民事判決)!

另一種無效的借名登記,甚至很可能會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責:明明無買賣的事實、卻虛偽用買賣的方式來移轉登記不動產,例如:A和B之間明明沒有任何交易,A卻以假買賣的方式,把不動產從A移轉登記給B,並約定這是借名登記關係,這種情況是就非法所許、更涉及刑責,而如果A的目的是為了透過B向銀行取得更好的貸款條件(更高的金額、更好的利率),甚至還可能成立更嚴重的詐欺罪!

但如果客觀上是真的有買賣關係存在,例如:A確實花錢買了一筆土地,但協議由B登記為所有權人,法院對於這種情況,會認為是合法有效的(參考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756號刑事判決)。

四、關於常見的謊報權狀遺失:

「借名人」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常常把權狀收在身邊,而「出名人」如果想要偷偷的變賣房地,可能會到地政機關申報權狀遺失、要求補發權狀給自己,但「出名人」自己心理很清楚─權狀就是老老實實的在「借名人」手中,但地政機關既然只會認為「出名人」就是所有權人,當然就會聽信「出名人」的意思而跑程序,經過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後,地政就會登記「遺失」、並補發權狀給「出名人」,這種行為既對於「借名人」造成損害,也有礙於及地政機關對於地籍登記管理、權狀核發之正確性,會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985號刑事判決)。

結論

借名登記在社會上雖然常見,但也要注意某些情況下的借名登記不但法律不會承認效力、甚至會成立刑責,不可不慎!

-

若有進一步的法律諮詢、訴訟案件委託及辯護需求,歡迎透過「Line」或電子郵件(lyr@jf-law.com.tw)聯繫我!

即將進入廣告,捲動後可繼續閱讀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大大小小的事都是法律事,了解越多當然越有保障,本專題會提供許多法律上必備的「豆知識」,讓讀者在生活上不吃虧!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大家都知道,台灣人愛買壽險。此外,台灣人買東西,特別是不動產或高價標的,常用借名契約。而想要節稅或想要隱藏財產的台灣人,則想到借名買壽險。不過,借名投保壽險還是有法律風險,最大的風險就是借名契約可能無效。
許多人在交易不動產時,常出現借名登記的情況。這指的是當某個人因為某些限制無法以自己名義購買不動產時,選擇使用他人的名義來進行登記。雖然這樣的做法在某些情況下看似方便,但其實隱藏了許多潛在的風險,稍不注意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
Thumbnail
代書貸款是什麼 正確來說就是屬於私人放款的一種… ⠀ 跟一般我們所知道的錢莊、當鋪性質都是相同的,只是被用了另一個名稱來包裝。 ⠀ 代書的確是個合法職業,所謂「代書」即土地登記代理人,專以接受房地產權利人及義務人委託,代辦申請土地登記移轉之業務。 ⠀ 代書是通過國家考試的專業人員,…也的確有
Thumbnail
在臺灣的房地產交易中,借名登記是一種常見但潛藏風險的做法。本文探討訂立借名契約的七大重要性,包括明確權利義務、保護實際所有權人的利益、以及防止借名人濫用權利等,讓您在交易過程中更有保障。瞭解如何有效預防法律糾紛,確保財產安全,並掌握必要的稅務考量。尋求專業協助,以便擬定完善的契約,保護自身權益。
Thumbnail
本文探討預告登記的定義、效果及如何處理相關法律問題。針對民眾提到的在父親中風後變賣房產的情形,分析預告登記的法律限制與申請程序。文中也提供實務上的解決方案,包括信託方式的使用及訴訟程序的必要性,讓讀者能對預告登記有全面的瞭解與應對策略。
Thumbnail
這篇文章討論了借名契約保險爭議案例,以及法院對借名投保是否違反公序良俗無效的見解。法院認為當借名關係並不影響保險公司對保險風險評估時,保險契約仍然有效,且提醒要保人變更需要具備保險利益。本文是很好的保險法實務案例,有助於人們更深入瞭解保險法和實例操作。
Thumbnail
抵押貸款中,房產作為擔保物,但所有權仍屬於貸款人。銀行透過抵押權保障其利益,此權利允許銀行在借款人違約時聲請拍賣房產以收回貸款。抵押權需通過正式登記來確立。若借款人未能履約,銀行可以行使抵押權,進行法定程序拍賣房產。
Thumbnail
遭員工背叛、遭親人背叛,導致委託人本人受到損害,是否有刑事責任呢?本篇文章即以土地借名登記案件為例,佐以法院實務見解,分析和說明刑法上的背信罪。
Thumbnail
借名登記房產以規避囤房稅,除了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外,實際下卻產生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和遺產稅等問題,因小失大,切莫為之。
不動產的借名登記,在登記名義人有權處分的情形下,如果被出賣、贈與、借款而設定抵押等,都是有效的,真正權利人只能寄望登記名義人有其他財產可以作為賠償,否則可能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國人盡量還是不要以借名登記的方式處置不動產,免得因小失大,省不了多少稅,卻虧了幾千萬的房子。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大家都知道,台灣人愛買壽險。此外,台灣人買東西,特別是不動產或高價標的,常用借名契約。而想要節稅或想要隱藏財產的台灣人,則想到借名買壽險。不過,借名投保壽險還是有法律風險,最大的風險就是借名契約可能無效。
許多人在交易不動產時,常出現借名登記的情況。這指的是當某個人因為某些限制無法以自己名義購買不動產時,選擇使用他人的名義來進行登記。雖然這樣的做法在某些情況下看似方便,但其實隱藏了許多潛在的風險,稍不注意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
Thumbnail
代書貸款是什麼 正確來說就是屬於私人放款的一種… ⠀ 跟一般我們所知道的錢莊、當鋪性質都是相同的,只是被用了另一個名稱來包裝。 ⠀ 代書的確是個合法職業,所謂「代書」即土地登記代理人,專以接受房地產權利人及義務人委託,代辦申請土地登記移轉之業務。 ⠀ 代書是通過國家考試的專業人員,…也的確有
Thumbnail
在臺灣的房地產交易中,借名登記是一種常見但潛藏風險的做法。本文探討訂立借名契約的七大重要性,包括明確權利義務、保護實際所有權人的利益、以及防止借名人濫用權利等,讓您在交易過程中更有保障。瞭解如何有效預防法律糾紛,確保財產安全,並掌握必要的稅務考量。尋求專業協助,以便擬定完善的契約,保護自身權益。
Thumbnail
本文探討預告登記的定義、效果及如何處理相關法律問題。針對民眾提到的在父親中風後變賣房產的情形,分析預告登記的法律限制與申請程序。文中也提供實務上的解決方案,包括信託方式的使用及訴訟程序的必要性,讓讀者能對預告登記有全面的瞭解與應對策略。
Thumbnail
這篇文章討論了借名契約保險爭議案例,以及法院對借名投保是否違反公序良俗無效的見解。法院認為當借名關係並不影響保險公司對保險風險評估時,保險契約仍然有效,且提醒要保人變更需要具備保險利益。本文是很好的保險法實務案例,有助於人們更深入瞭解保險法和實例操作。
Thumbnail
抵押貸款中,房產作為擔保物,但所有權仍屬於貸款人。銀行透過抵押權保障其利益,此權利允許銀行在借款人違約時聲請拍賣房產以收回貸款。抵押權需通過正式登記來確立。若借款人未能履約,銀行可以行使抵押權,進行法定程序拍賣房產。
Thumbnail
遭員工背叛、遭親人背叛,導致委託人本人受到損害,是否有刑事責任呢?本篇文章即以土地借名登記案件為例,佐以法院實務見解,分析和說明刑法上的背信罪。
Thumbnail
借名登記房產以規避囤房稅,除了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外,實際下卻產生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和遺產稅等問題,因小失大,切莫為之。
不動產的借名登記,在登記名義人有權處分的情形下,如果被出賣、贈與、借款而設定抵押等,都是有效的,真正權利人只能寄望登記名義人有其他財產可以作為賠償,否則可能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國人盡量還是不要以借名登記的方式處置不動產,免得因小失大,省不了多少稅,卻虧了幾千萬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