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草案懶人包】
三分鐘讓你懂數位中介法
數位中介法草案這幾天在鄉民強烈的反彈聲浪下,行政院被迫臨時喊卡,雖然暫時沒有通過的可能,但我們還是快速瀏覽一下爭議在哪邊吧。
#管很多 #有規模的網路平台都被規範第2條,把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定義得很廣,依照目前的定義,規範的對象包含PTT、Dcard、巴哈姆特等各大論壇,甚至連Line、Facebook這種社群軟體,主管機關都管得到。
簡單來說,只要是你想像得到,用戶有一定規模的網路平台,就都是數位中介法要管的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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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模糊 #主管機關可以認定甚麼是謠言第18條第8項規定,若法院裁定前,各法規主管機關認為鄉民的梗圖是謠言或不實訊息且違法,就可以要求平台暫時加註警示,加註的時間不可以超過30天。
如果平台不加註,依照第54條第1款,就會被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
該項最大的問題就是行政院的各個機關(不只NCC),只要認為特定訊息是假消息,就可以不用等法院做決定,就馬上要求平台加註警示。
在想像上,以後行政機關為了打擊假消息,甚至可能成立專門的部門,盯著相關論壇不放,只要出現特定關鍵字或hashtag,立刻通知Dcard、PTT或巴哈姆特要即時屏蔽,不然就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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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帳號都玩沒了 #造成平台言論自我審查第27條規定,若鄉民反覆提供明顯違法內容,平台應給予警告,若未改善,應定合理期間,暫停其帳號使用。
雖然違反本條目前沒有罰則,但假設你就是
#資本額破億的平台高層 ,你會選擇冒著跟政府對幹、被查水表的風險,誓死捍衛1、2個帳號的權利嗎?我想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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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這次的數位中介法管很多、太模糊,以及主管機關權力過大都是問題,暫緩公聽會絕對是正確的作法,但這也讓我們反思:
1.阻止假消息一定要用罰則嗎?為甚麼不能交由主管機關公布正確的消息就好
2.執政黨有沒有想過,萬一2024政黨輪替,屆時能認定真假消息的權力可能就交在在野黨手上了,這到底是預料之中還是未經深思熟慮?
#矮袋鼠律師 #數位中介法 #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