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podcast下一本讀甚麼(瓦基),聽來心得,這是本寫給國高中生的書,當然對於大學生或出社會的我來說也有幫助,書中有寫現今社會使用東西幾乎都有價,像是警消就是納稅錢支付,FB、IG等社群軟體就是廣告商出資,我們領的薪水就是使用我們勞力或提供腦力造成服務支領對象所給等等...
找尋工作可以從興趣或擅長去著手,這裡的興趣不見得要直接相關,舉例球類競賽,不見得要當選手,可以當防護員或技術分析;擅長部分,不是跟別人比較依定要是頂尖,而是跟自己比,自己能力好的部分就可以當作擅長。
重點來了,我們該怎麼找尋擅長事物,其實就是依靠讀書或是直接工作經驗,最好的例子就是我的外公與外婆,是兩個極端,外公在他生長年代大學畢業,民國40-50年代左右,可以說是讀書頂尖,他透過讀書得到許多知識,去探究他生活智慧,從而教導媽媽與我,從小總是聽他說著我不懂的知識,從現在思考總是可惜我不夠努力跟上外公的思路;外婆則是文盲,但她透過在市場賣東西的經驗累積智慧,去學習與人相處與做生意的方法,最好的例子就是有一年暑假幫她做生意,要找錢的時候,她總是客人剛掏出錢就講出找的數字,而我才剛開始計算而已,對於數學老師而言真是恥辱XD,這就是經驗輾壓呀!
對我來說,讀書與認識人,都是探索世界與人生,因為一個人只能過一種人生,透過閱讀書籍與聆聽他人,有機會經歷另一種人生,學習到他們的智慧,我們沒有經歷過沒有看過,就無法找出自己擅長或有興趣的領域,讀書相較於直接經歷少了許多經驗,但也能避免走許多冤枉路,就算未來工作與所讀科系不同也無妨,畢竟未來的工作可能有80%尚未出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