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隱私📑01 - 3方數據隱私產業中的本質矛盾,讓數位服務使用者理解用戶平台監管之間的攻守交替,有效開始數位公民參與

2023/01/02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數據隱私📑01 - 3方數據隱私產業中的本質矛盾,讓數位服務使用者理解用戶平台監管之間的攻守交替,有效開始數位公民參與
你好,我是王啟樺,目前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擔任統計機器學習方向的博士後研究員。
這篇文章是《紫式書齋》的第三主題〈數據隱私〉的第01篇。這篇文章分享給你,現代數據產業裡面的利害關係三方---用戶,平台,監管---各自對數據使用期待的本質矛盾。我相信了解這些本質矛盾以後,你會有一個更全面的框架,來思考現代隱私科技產業發展的趨勢與脈動。
隱私,在牛津字典的定義,是「能不被公開注意的權利」。
這個隱私的定義,讓我們更仔細思考,什麼是「不被公開注意」。具體而言,不被公開注意,可以理解成「自己的身份,不會被有心人士操作自己的數據後,給辨認出來」。而無法從數據辨認出個人,就會要求將數據刪除或匿名化。
然而,用戶要求自己的數據刪除或者匿名化,對平台方與監管方帶來許多的困難,甚至有可能同時破壞平台提供的服務品質又侵犯用戶該享有的數位權利。
因此,這篇文章想系統地介紹給你,個人數據的產生與運用所涉及的三方(服務使用者,服務提供者,服務監管者)觀點,各自的希望與困難。
首先,這三方所在意所希望的方向,分別是:
  • 用戶(服務使用者):希望自己相關的數據,可以在一定時間後就被刪除,不再有人能讀取查詢。
  • 平台(服務提供者):希望用戶的服務使用數據可以留久一些,改良自己的服務。
  • 監管(服務監管者):希望可以有效監管服務使用者產生的數據,被服務提供者使用的過程是符合隱私保護。
若你是資料產業從業者,覺得上面三方的利益考量合理,歡迎閱讀了解用戶,平台,監管三方的本質矛盾:

矛盾 #1 :用戶希望享受平台好的服務,但又不願數據被保留的太久。

我們作為現代人,一台智慧型手機就能連上各種平台,享受各種數位服務。
然而,數位服務也有許多隱憂。我們會擔心
  • 使用社交通訊軟體,自己的文字風格,聲音影片被紀錄,在社群網路上被假冒以詐欺。
  • 使用健康追蹤軟體,自己的生活風格,飲食習慣被紀錄,買保險時遭遇差別定價。
  • 使用金融服務軟體,自己的財務狀況,消費習慣被紀錄,在借貸時遭遇差別對待。
各種數位服務,都有其隱私方面的隱憂。
所以,我們作為用戶,希望自己的數據被平台保留的時間愈短愈好,以免數據洩漏造成的額外風險。

矛盾 #2 :平台希望保留用戶數據盡量久,但又擔心數據洩漏造成違法吃上罰款與社會觀感不佳

作為提供服務的平台方,用戶數據不是免費得到,而是耗費大量成本的。
平台為了提供服務,要有吸引人的商業模型,要有運行夠快的基礎建設,要有足夠吸引用戶留下來的價值提供。這三方面都要俱全,才有辦法讓平台生存下來。而平台能持續生存,需要持續改善平台服務,也就需要用戶產生的大量數據。
所以,站在平台的角度,希望自己花大筆成本才能獲取的用戶數據能自由使用,但也需要遵守政府的使用規範。

矛盾 #3 :監管希望平台落實對用戶數據的隱私性保證,但又缺乏實務方法來做隱私審計

作為規範平台使用用戶數據的監管方,要保護用戶的權利,但也不能讓平台生意做不下去,傷害經濟。
於是,監管方就需要有一套權衡實務後的隱私審計。隱私審計方法,理想上是一種量化的方式,能夠監督平台對用戶數據的刪除與匿名方面,實踐的程度。有了具體隱私保護的度量,監管方也能更精準權衡用戶數位權利與平台經濟價值。
所以,站在監管的角度,希望有實際做隱私審計的方式,來確保用戶的數位權利不被侵犯,也讓平台能夠持續提供服務產生經濟價值。
你對哪個障礙最有共感呢?如果想進一步讓我的內容帶給你價值,你可以
謝謝你閱讀到這邊,我們下一封電子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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