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麗柔被室友發現倒臥在地板上時,早已香消玉殞魂歸西天沒了氣息,黑色的性感內衣,被血染紅,化成了一大片赤色的玫瑰,精準一刀斃命。
警方一早據報之後趕到,拉起封鎖線,麗柔的室友顏美,感覺驚魂未定,抽噎著告訴警官,她什麼都不知道...,她出國回來,剛進門就看到眼前的情況了,不知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好一會兒,才能回答警方的問題。
顏美:『那個,麗柔平常未與人結怨啊,只是…』
警員:『只是什麼??』
何警官不放棄任何蛛絲馬跡,想把情況弄明白。
顏美:『麗柔有一個分分合合的男友,上個禮拜他又回來找她,兩個人在房間裡談的不太愉快…』
何警:『他叫什麼名字啊?做什麼工作,住在哪裡?』
顏美:『記得麗柔都叫他英強,小柔都叫他阿強,是房屋仲介,住在這裡不遠…』
何警官依序的寫在記事本上,又問了附近的目擊證人,對面的超商店員說自己都在忙,實在不記得對面的公寓有誰進出,但是前一陣子大夜班的同事,說晚上巷子裡有小車禍,可以調閱監視器來看看,於是何警又請到了里長伯幫忙,在他的服務處調閱昨天的監視影像。
果然,當晚有幾個男子先後從麗柔住的公寓走出來,前一個是穿西裝的英俊男人,後一個看起來是年輕的斯文大學生,還有一個是穿便裝的男子。
何警回到局裡,經過一早上的抽絲剝繭,釐清了一些頭緒,穿便裝的男子是麗柔的表哥,穿黑西裝的男子是阿強,年輕大學生,則是麗柔任教學校音樂系的學生楊俊健,麗柔的表哥因為當天南下回老家,一時間還趕不回來作筆錄,他說他只是出差來台北順便看看表妹,想不到就發生這種事...。很快的,警方便約談其他兩人到案說明。
阿強一聽麗柔遇害的消息,大吃一驚,掩面而泣說道:
『我不可能殺小柔的!昨晚我的確有去找她,希望能跟她復合,我們分手幾次,仍藕斷絲連是因為我仍愛他啊!昨晚我因為業績不好,找她談談心,之後我就離開了…』
俊健:『老師死了?我的天啊……』
警官:『請說明一下,為什麼昨晚,你會出現在你老師的公寓?』
俊健:『我要補交期末報告給老師,假日學校沒開,所以直接來老師家,但上樓之後,很奇怪沒人應門,只好回家。』
誰最可疑?
.
.
.
警官採信了俊健的說法,釋放了俊健,但必須隨傳隨到,然後拘留了英強。
英強:『我是冤枉的啊!……』
何警:『殺死被害人的水果刀上,沾滿了你的指紋。』
前男友英強就被關進收容所了...
---
『學長,為何你認為英強是嫌疑犯呢?』學弟想問清楚。
『女子接待客人,不會穿著暴露而開門,英強是麗柔前男友,她沒有這個顧慮,而俊健是麗柔的學生,所以她不會穿著內衣隨便開門。』
眾學弟皆嘆服何學長對犯罪刑案的判斷。
愛情證據的人證與物證
婚姻可以用結婚證書來證明,愛情呢?
如果一對情侶,每天形影不離的手牽手走在校園裡,就可以獲得許許多多人證。物證方面,大概就是(鹹濕)簡訊啊,情書啊,定情信物之類的,還有自拍合照之類的吧?
若人證物證兩者都沒有,如何證明兩人談過戀愛...?有什麼原因無法公開,因此沒有戀愛的證據?
地下情。
小三不會希望讓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是第三者,小王也一樣。因此雙方只能暗的來,還有呢? 近親無法通婚之類的地下戀情,表親戀..堂親戀,。
老闆與下屬,老師與學生,羅密歐與茱麗葉,因為身分不同有利益關係,為了避嫌,像西城故事般無法公開的地下戀情..
所以當何學長提出英強為嫌疑人時,林姓學弟覺得破綻太大了,就算臨時起意匆促殺人,有人會傻到把凶器留在現場,證明自己犯罪嗎??
林警從中華電信調閱麗柔當日的通聯記錄,其中打來的確有她表哥與學生俊健,英強反而沒有打給她,想要殺人的人,不用先確定被害人在不在家嗎? 更何況哪有人削完水果,還起意殺人的,這太說不通了...。
林學弟從證物室那邊借調了麗柔的手機,利用他本質學能,輕易進入了手機內部資料,其中他看到了可以釋放英強,改為拘提楊俊健的理由了。
那是一張麗柔與俊健的貼臉合照...,照片裡的麗柔,笑得好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