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過得非常平凡,上班的時候,讀了一點日文,看了一點書,就這樣過了一天。上班的時候是走路去上班,下班的時候也是走路回家。來回花了90分鐘,我覺得自己真是一個願意花時間走路的人。
我常常被問,下班之後都在做什麼,我都是在畫圖、寫文章吧!,自己總是把時間花在畫畫跟寫日記上,是不是這樣子就可以圓一個作家夢。不過我發現持續地做這件事,讓我感到內心平靜。
我特別喜歡在這樣的時刻跟家人通電話,一邊通話一邊創作。不管我是不是有圓夢,此時此刻,我都做著自己想做的事情。想一想覺得滿好的,有這樣的一個習慣,陪伴著自己,也有讀者的陪伴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