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刻,接到一通著急的電話,是朋友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了,已經打110報警了,然後在現場很緊張。
其實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跟平面道路車禍一樣,趕緊打110或1968,然後高速公路拖吊業者很快就會出現來拖吊了,所以要保冷靜。
重點是「安全第一」,趕快離開車道,人員到護欄外待援,避免2次車禍。
這篇來分享高速公路局網站宣導的「高速公路緊急狀況處理」資訊,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如何處理?
一、無人傷亡,車子還能開:
1.高公局網站說:用蠟筆或堅硬物在地上,把各車之四個車輪或車角,畫線定位。
我個人覺得:手邊若找不到畫線的工具,要迅速拿起手機拍照或錄影,包括各車輛撞擊與受損位置、附近可參考位置、痕跡等。
2.迅速將車輛開到路肩、不妨礙交通處所。
3.開啟雙黃燈,在車後方約100公尺處放置三角警示牌
4.打110或1968報警。
二、有人傷亡:
1. 保留現場,立即報警110或1968處理。
2. 開啟雙黃燈,在車後方約100公尺處放置三角警示牌;以免阻礙交通及再次發生事故。
結論:
在高速公路上車速都破百,萬一發生車禍,停在車道上真的很危險,建議不要留在車道上等警方來,只要雙方無人受傷,就可以先用手機拍照錄影存證,把車移往路肩,人員都要到護欄待援,避免2次車禍。
接下來的重點就是通知保險公司,車險若規劃的完整,就可以適當的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討論後續車禍和解的相關事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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