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於法規還沒修正,所以還無法單純依分居為由來訴請離婚。同樣地,也尚未知道將來是否會將離婚一段時間後即能訴請離婚納入民法規定。但與其糾結分居能不能離婚,不如將重點放在「離婚的原因」以及「對方離婚後對家庭的態度」上,更有機會訴請離婚成功。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主要的考量點還是在於「兩人是否還有辦法共同生活」,分居時常被誤解成訴請離婚的原因,是由於「法院覺得兩人都沒住在一起了」。但萬一是自己主動搬出去住,而對方又不肯離婚的狀況呢?那豈不是完全沒有提離婚的立場嗎?
為什麼分居?對方會家暴?婚後發現個性不合?
撇開到外地工作的狀況,大部分會鬧到分居的男女其實都離分開不遠了,只是礙於某些原因(條件談不攏、不想給對方好過)才沒有辦理離婚手續。
家暴其實還算好解決,雖然身體會受到極大痛苦,但至少能聲請保護令、驗傷、找證人等來主張對方會施暴、無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來讓法院裁判離婚。性格不合就比較無解,因為這種層面的問題是雙向的,無法一口咬定對方有問題來讓自己從這段婚姻關係中脫身,恐怕還需要有其他更具體的證明。
分居無法離婚?是因為離婚條件沒達成共識嗎?還是其他原因?
因財產、子女等問題沒協調好拒絕離婚的狀況還挺常見,但為了這種事情浪費時間實在很不妥。比較理想的狀況是先簽離婚協議書,剩下的問題靠訴訟來解決。
當然還是有不用打官司的方法──「婚姻協商」,除了能盡快協助雙方達成離婚方面的共識外,還能避免麻煩又浪費時間的訴訟程序。由於離婚牽涉到法律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只有律師能協助處理相關事宜,坊間不少同行恐怕會打著此名號非法處理協議離婚案件,還請特別多加留意。我們的離婚協商服務一定是律師親自出馬,保障您的離婚可以安全又合法。
分居很久想提告離婚,但沒有其他離婚證據該怎麼辦?
離婚並不會一開始就走向判決,會先經過調解程序。如果沒有除了分居之外的離婚證據,可以把握調解機會,讓調解委員幫忙完成離婚。但如果調解失敗也不用太過慌張,打官司時法官一定會了解雙方的狀況才來定奪,您也可以看看對方提出的證據與主張,再來思考該怎麼答辯反駁,以達到離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