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到有人因為貪圖客戶的錢,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把錢轉到自己帳戶, 最終還是被公司發現了,公司立即懲處,辭退該員, 嚴重的話可能會留下案底,走到哪都被放大鏡檢視著,日後的求職可能會處處碰壁。 生活上誰沒壓力,誰沒痛若,但這些壓力及痛苦都不能成為犯錯的藉口, 腳踏實地,認份點,不屬於自己的,不要拿,不要貪,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