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確診人數仍然是持續的出沒,只能說出門在外場所多的時候,口罩還是要有防護,真的人在外頭,保護家人是一個很重要的事情,這是我2024年增修的文章,我覺得還是要把正確知識給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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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的確診,其實已大部分來說,只要是你打過3劑疫苗情況下,引發的輕症都算大宗,但不代表不預防,因為COV-19傳染力真的很強,在公共場所不做好防護措施,很容易又2次確診.3次確診的持續。
雖然再次確診的經驗來說(大部分病患)感覺就跟疫苗一樣,頂多呼吸道症狀(咳嗽.流鼻水.喉嚨痛....等等),但身旁仍有年長的長輩呀!希望不要傳染給長輩,畢竟長輩還會夾雜很多症狀跟慢性病問題,我也曾經看過確診2次引發老年的呼吸衰竭,又產生腎臟衰竭等情況,所以我還是覺得口罩的重要性!
我只能說~新冠肺炎確診的機會很高,是因為傳染力太強了,打疫苗並非是減少確診,而是當不幸發生確診時候,你有大部分呈現輕症症狀,這樣才不會引發呼吸衰竭等後遺症。並非你多打幾劑疫苗就不做防護措施,我一直覺得,不是打疫苗就有無敵星星,我一直呼籲,人多地方真的要戴口罩
這是我2024年新增文章其中之一,很多人覺得掛急診就是要篩檢新冠,自從2023年10月其實健保局有規定,篩檢的對象為:假使篩檢確診也可以符合健保開立特效藥(抗病毒藥物)的患者才能免費篩檢,否則一率不給付。
過了兩年還是有人會問是否能請醫師開立特效藥(就是所謂的抗病毒藥物)
畢竟這藥物核准是很複雜的,除非有慢性病(糖尿病、慢性腎臟疾病、癌症、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慢性肝病、身心科的思覺失調症.....等等)、>65以上、BMI>30等等健保可以核准給付,詳細情況醫師也需要評估雲端病歷及病患平時用藥情形,非每人都可以開立。(沒辦法,因為健保給付規則就是上述情況,基本上年輕人無慢性疾病就是無特效藥可吃)
畢竟真的太多青少年或中年人常常衝在急診/門診要求要開立,每次看醫師不停的解釋非開立標準,就會弄得不歡而散的局面!
抗病毒藥物的服用主要是在降低重症的風險,所以才會針對慢性病患者健保給付
新冠肺炎的特效藥是做病毒的處理(這樣說比較簡單),而新冠肺炎導致的呼吸道症狀、發燒等等,就是用相對應的症狀治療藥物而已
所謂的症狀藥物就是:流鼻水吃抗組織胺、咳嗽吃止咳、發燒吃退燒等等
而醫師解釋的新冠特效藥還有一個叫做藥物緊急授權,故無藥害救濟,意思就是服用抗病毒藥物有任何藥物不良反應,是得不到賠償的。
所以一般年輕人如果輕症只是咳嗽、流鼻水等等,我知道會不舒服,畢竟我也有經驗,但就是靠自己治癒及症狀治療
新冠肺炎這篇文章是去年寫的,目前到今年還是一個蠻普遍的傳染疾病,我覺得最好的預防方法就是施打疫苗,減少得到重症機會,並且在場所真的還是口罩、洗手等要做好,減少反覆確診行為。
在此希望大家可以了解,也祝那些病患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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