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流感/新冠肺炎的到了今年2024年,仍持續的有確診,因為仍有一堆民眾在問這類相關問題,我把去年至今年的流感/新冠肺炎的做成一個FAQ給大家參考(就是我常遇到的,已及分享經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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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臨床症狀來說,流感/新冠肺炎的症狀幾乎都上呼吸道症狀(以下為大部分參考)
1.咳嗽
2.流鼻水
3.有痰
4.喉嚨痛
5.胸悶
6呼吸喘
7.頭痛
8.身體痠痛
以上大概是我常遇到的患者比較常見的主訴,不管是流感還是新冠肺炎,基本上都是上呼吸道的症狀(簡單說就是感冒症狀),而如果說要差異性的話,我的經驗是流感有一個特性,那就是很會發燒(就算患者自行去藥房買退燒藥,時間到了仍持續發燒),而且我第一手量的體溫都至少超過38.5C以上(有些甚至燒到40度都有),雖然這是一個可能猜得到的依據(現在是用經驗分享),但也是有少數不發燒的例外。而另外一個是身體痠痛,雖然新冠肺炎也會有,但臨床下比較起來,流感的情況比較多。
臨床上還是會用快篩檢查是否新冠肺炎/流感,這點還是要醫師判讀。
我只能說因為就叫做快篩,所以都會有誤差值,你只要去搜尋,就會得知一個答案,就是新冠/流感快篩準確度約5-7成,我問過的醫師一部分是說5-6成,一部分是說6-7成,大概真的跟搜尋的知識是一樣的。
所以如果是陰性,但是你有呼吸道症狀,我覺得除了服用醫師指示的藥物之外,更要小心面對周遭的人,避免傳染等問題。
我在急診最常見的事情就是.......篩檢陰性,患者馬上大放120個心,甚至走出急診大門直接脫下口罩(不是每個患者都這樣,但看過太多了),如果你看到這篇,你還會大意嗎?
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條例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fHHHNV-HWyYD00tnKeXsLA
很多人看完後會霧煞煞,我直接列入重點幾項(可以給付藥物條件)
以下是藥物核准之條件
1.要流感重症才列入給付(如引起嚴重肺炎、呼吸衰竭等,這就是臨床醫師評斷)
2.孕婦醫師評估需要用藥者
3.未滿 5 歲及 65 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
4.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意思是在急診等待住院的流感患者,所以不代表我掛急診驗到流感,就可以有公費藥物施予
。
5.BMI≧30
6.重大傷病、免疫不全、流感高風險者(這需由醫師評估)
7.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這個是有時效限制,會隨時間政府評估是否能給予藥物,目前給付到4/30(政府會評估是否持續延用此方案)(目前2024/5/1起,流感藥物已經不包含了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這項,故需要自費申購)
2024/6/26(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點選我
流感公費藥物的第八項(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可給予公費藥物,適用期間為113年6/26-113年7/31
患者小於5歲醫師開立流感藥物,通常不會開立Relenza(吸入劑),因為幼兒是否能順利吸入藥物等問題故不建議開立。
致於流感藥物介紹,可參考如下
可開立的公費新冠抗病毒藥物條件(以下條件為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5/1第10次修正法)
年齡≧65 歲、氣喘、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慢性肺疾(間質性肺病、肺栓塞、肺高壓、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肝硬化、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吸菸(或已戒菸者)、BMI≧30(或 12-17 歲兒童青少年 BMI 超過同齡第 95 百分位)、懷孕(或產後 6 週內)、免疫功能之疾病(HIV 感染、先天性免疫不全、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使用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吸菸(或已戒菸者)需同時具有任一其他風險因子,方符合用藥條件。
基本上醫師開立藥物就是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範來開立的,所以當醫師在問是否有慢性病或平時服用藥物時後,記得不要隱瞞病情,以免減少自己的權益。
為什麼現在大部分醫院都只有做流感的篩檢了,不做新冠篩檢?我要澄清一件事情,不是醫院不做新冠篩檢,而是因為有公定公文是去年已經公告的篩檢的給付篩檢的條件,就是只要是不符合可以開立抗病毒藥物的患者,一律無法公費篩檢,也就是上述(前一題:新冠肺炎抗病毒藥物給付條件)的新冠開立藥物條件不符合者,一律無法健保給付篩檢新冠肺炎。
真的遇到有多數民眾在爭論這件事情,但這件事情我覺得蠻合理的,既然確診新冠肺炎而依規範無法給付新冠抗病毒藥物之患者,等於新冠確診也是給感冒症狀治療藥物,何必再多浪費健保一筆來篩檢?把這些健保量能給需要的人不是更好。
市面上的新冠篩檢盤很多,這麼想知道就花個小錢去買試劑棒自己驗也不是不可!
個人覺得打疫苗的次數與確診流感/新冠的與否似乎沒有比較重要(因為筆者遇到的醫師解釋給患者聽也是如此述),因為打疫苗的重點是減少引發重症
。,其實只要是有規律施打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者,在臨床的比例來說,引發重症的機率絕對沒有未施打的高,所以還是鼓勵民眾能去接種疫苗,我覺得衛教的目的是要提醒民眾施打疫苗的重要性,不要忽略這一點。
筆者曾經遇到25歲患者,因為從小到大從未施打流感疫苗,結果第一次A型流感引起呼吸衰竭及插管治療的病史也是親身經歷,雖然有很多其他因素不否認,但打疫苗真的很重要。
最近這幾個月常被問到這一題,因為很多民眾說政府都已經鬆綁了,但不要忘了,流感/新冠肺炎是會傳染的,依照每個人身體症狀不同。但能不能上班,因該是公司自己訂製的,不是醫院說你不用上班就不用上班,因為診斷書醫師會開建議休養,但那個叫做建議。實際上能不能請假、請假幾天,應該是你跟公司老闆會談才是。
這題真的很難回應,每個人身體症狀卻實不一樣,但如果不符合給付藥物的對象,醫師也是開感冒症狀藥物,吃抗病毒藥物(流感/新冠肺炎)也是減少重症機率,而實際上也是症狀治療為主(如:咳嗽吃止咳藥物、發燒吃退燒藥品、流鼻水吃抗組織胺等等),就是當一般感冒一樣。
臨床上只要有規律打流感/新冠肺炎疫苗,基本上要重症率會減少,一般來說都輕症比較多,所以不要為了沒有藥物(剋流感/新冠藥物)吃而煩惱。
當然~如果你流感很care的話你還是可以自費買藥,而新冠肺炎是無法自費買新冠肺炎的特效藥,這兩者差異性在這
。當然也有人去買所謂的清冠1號,至於效果如何~就不討論,畢竟我是走西醫路線。
所以我才說打疫苗的重要性,打疫苗跟吃抗病毒藥物都是要降低重症機率
CDC 2024/6/25公告
目前抗病毒藥物Molnupiravir被使用過多,很多醫療院所庫存量不多,大部分只剩下Paxlovid(口服)、以及重症使用的Remdesivir(瑞德西韋)。
公文:而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則列為「有條件下使用」之藥物,於無法使用倍拉維Paxlovid(口服)、瑞德西韋Remdesivir(瑞德西韋)及其他建議藥物時,有條件使用。
而Paxlovid(口服)畢竟有跟部份的慢性病藥物有交互作用,故醫師開立Paxlovid(口服)時候,我建議如果有使用慢性病藥物患者,還是主動詢問醫師一下是否藥物需停用五天,以免藥物交互作用之危險性。
以上大概是我目前遇到比較常問的問題,雖然現在新冠也被稱作流感化來看待,但我覺得很多時候不論多小的疾病都不要掉以輕心,最後是我幾點建議。
1.建議民眾若無對疫苗過敏或不適,建議施打疫苗,減少重症機率
2.能不能開抗病毒藥物,由醫師評估準則,勿為難醫療人員
3.在大眾場所,還是建議戴口罩,因為你不知道身旁是否有確診患者
4.個人真的認真說,我不太相信新冠確診有無敵星星這件事情,我遇過確診的老人後遺症肺部纖維化的也是有好幾例案例,所以做好大眾場所防護,不要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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