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羊毛出在羊身上,不讓屏東縣府「樂遊屏東宿省千元」旅遊補助計畫之美意變質,讓想使用該旅遊補助的消費者可以確保自己真的宿省「千元」!
找旅宿業者直接訂房時,請先告知預定日期,幾人入住,業者報完價後,再表明自己要參加「宿省千元」旅遊補助,價格若不一樣,那消費者就是羊咩咩。
根據縣府提供的資料是「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折1,000元」。假使旅宿業者的報價是「2人入住,含早餐,3,000元/晚」,那麼使用該旅遊補助,消費者就只需要付2,000元。
消費者:「老闆您好,我想預訂房間,請問雙人房一晚多少。」
業者:「3,000,2人入住,一晚。」
消費者:「有含早餐嗎?」
業者:「有哦!」
消費者:「那我想使用旅遊補助。」
業者:「可以啊,可使用旅遊補助就不含早餐唷!」
消費者:「為什麼阿?」
業者:「我們規定就是如此,而且也有在政府網站那邊都標明清楚囉!使用旅遊補助就是不含早餐。」
如果我是消費者一定會滿頭黑人問號,很納悶為什麼使用旅遊補助就沒含早餐阿,那這樣折1,000元到底是折在哪裡呢?資訊有透明嗎?
消費者:「老闆您好,我想預訂房間,請問雙人房一晚多少。」
業者:「3,000,2人入住,一晚。」
消費者:「有含早餐嗎?」
業者:「有哦!」
消費者:「那我想使用旅遊補助。」
業者:「阿不好意思,旅遊補助有專案價格,不是剛剛跟您報的那個。」
如果我是消費者一定會再次滿頭黑人問號,很納悶為什麼使用旅遊補助還有個專案價格,那這樣折1,000元到底是折在哪裡呢?資訊有透明嗎?
消費者:「老闆您好,我想預訂房間,請問雙人房一晚多少。」
業者:「3,000,2人入住,一晚。」
消費者:「有含早餐嗎?」
業者:「有哦!」
消費者:「那我想使用旅遊補助。」
業者:「不好意思,我們每天只有3個名額。」
消費者:「為什麼阿,不是補助額度用完才沒有嗎?為何會有名額限制呢?」
原因1—因為這間合法民宿申請的合法房間數只有3個,若業者再賣出第4間,就是「超賣」,是違法的沒錯,但也就是罰錢而已。
原因2—雖然業者所有房間都是合法申請通過,但業者沒有開放「全房型」,這樣也是不行的,因為縣府說是「全房型」都要適用哦!
所以消費者一定要記得不要在一開始老實告知自己要使用旅遊補助,必須先請業者報價後,再表明自己是要使用旅遊補助,不然縣府最一開始的美意就會變成一個個的消費爭議,畢竟縣府僅在計畫裡說明業者「500元折扣」,其他皆未說明,未寫在計畫裡的就是模糊可解釋之處。
次言之,可以怪業者這樣不老實操作嗎?所謂「在商言商」,能怪一個生意人不為自己利益考慮嗎?今年國境開放,出國勢必會影響全台各地的旅遊潮,屏東縣府為了讓「旺季更旺」推出這個旅遊補助,縣府買單500萬元,剩下的是屏東縣有參與的業者合力再買單500萬元,為了生存,能選擇的不多阿!
若各位消費者遇到任何問題,為了自己的權益,建議還是致電到縣府的客服電話吧!
本段都是整理自縣府「樂遊屏東宿省千元」官網「Q&A」專區文字。
本篇文章若有不適之處歡迎提出討論,模擬情境皆為作者預想可能遇到的情況,尚未真實發生,若有消費者有遇到,很歡迎留言給我唷,更歡迎反映給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