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邁入氣候緊急時代已有超過百個國家宣布2050年前達到「淨零排放」,氣候中和已經成為當代顯學,今年歐州議會及歐盟執委會也通過了「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也意味著「碳關稅」上路後也將衝擊臺灣產業。
臺灣經濟部統計CBAM管制產品一共248項,我國涵蓋212項,基本上以鋼鐵製品為主,財政部貿易統計資料顯示在去年基本金屬及其製品占整體出口的7.69%,其中15%出口到歐盟。CBAM目前對於臺灣產業看似影響有限,卻已迫使美國、英國、日本等國評估類似的「碳關稅」作法。
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https://www.facebook.com/REANDA.Taiwan)吳明儀會計師認為CBAM是歐盟對進口當地的碳密集產品,依照製程的碳排放量,明訂出碳含量等規範,超過限額就需購買「排放額度」,也將面臨產品被課徵碳關稅。CBAM是歐盟實現2050年「碳中和」目標的氣候措施,歐盟進口商在CBAM過渡期結束後必須購買憑證,届時碳價格將對全球企業造成財務影響,對於國內中小企業而言務必超前佈署。臺灣政府應立即提出「碳定價」制度跟上歐盟水準,即可促成以下:
壹. 國際競爭力的提升
臺灣受到「碳關稅」制度全球性趨勢影響,波及產業在產値上也可能會呈現正負成長,長期觀察產值調整須與碳的定價多寡呈現正向關係,一旦產值能因碳的價格飆升獲得同等保障,業主不僅免於被課徵碳邊境稅,還能藉由「稅收循環機制」(revenue-recycling )刺激整體內部消費外溢到國際上的競爭力。
貳. 國內生產毛額挹注
臺灣若不實施碳定價制度或每噸僅徵收百元碳價格,首先產業出口數量就會受到箝制,迫使國內生產毛額(GDP)逐年驟減,若實施有效碳定價制度,將所徵收的碳費用於發展低碳產業與技術、相關企業可以獲得輔導暨補助減排、設立獎勵金制度帶動低碳經濟發展,一樣需要「稅收循環機制」讓稅率愈高而GDP也愈高的正向影響。
參. 減碳成效全民共享
臺灣政府對「碳定價」必須研擬符合國際標準制度,確保人民、企業、環境三方共贏,才能抑制我國碳排量逐年攀升的負面現象,徵收碳費不僅可以挹注減碳基礎的相關建設,一旦高碳排產業轉型能成為趨勢,全民方能共享減碳成效。
臺灣政府莫讓「碳關稅」淪為制度不明的白飯之亂,由於這套國際標準上路將會衝擊相關產業, CBAM目前看似對於鐵製品的衝擊最大,卻讓美國、英國、日本等政府開始研議擬定「碳關稅法」,吳明儀會計師認為政府可先思考國際競爭力的提升、國內生產毛額挹注、減碳成效全民共享,才能避免普羅大眾對於準備成立的「碳權交易所」產生疑慮;以環保署目前強制碳盤查的企業僅有兩百餘家,對於整體產業的碳排量無從得知,若想達到2050年的淨零目標,還是必須回到排碳數據、交易範疇、政策配套的基本面,才能避免臺灣在國際「碳關稅」衝擊下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