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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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在完成過渡期檢討後,確認 CBAM 將於 2026 年正式全面上路。檢討指出, CBAM 不僅有助於防止碳洩漏,也已促使多國加速導入碳定價與排放申報制度,對全球最貧困國家的直接衝擊則相對有限。歐盟同時提出將高鋼鋁含量的下游產品納入規範,並搭配反規避措施與臨時去碳化基金,以維持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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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歐盟#碳關稅
英國與歐盟正嘗試重新連結排放交易體系(ETS),以換取碳邊境稅(CBAM)豁免。然而在協議尚未完成前,歐盟堅持「先連結、後豁免」,使英國企業面臨數年的碳關稅與行政負擔。這場談判,不只是氣候政策,更是脫歐後最現實的貿易與政治考驗。
美國民主黨再度推動 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試圖透過碳邊境定價機制,將貿易政策與氣候治理接軌,同時保護本土製造業免於高排放進口品的不公平競爭。法案依產業碳強度設定排放基準,對超標的國內與進口產品課徵費用,並將收入回饋給家庭與製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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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CBAM#美國
EU CBAM 這個結界,原本 2026年新年就要正式發動了。結果現在消息出來,開始日期沒有延期,但是付錢跟申報都延後了。 這就是延期啊不然呢。 雖然歐盟現在似乎搖擺不定,但我可以肯定地告訴各位:碳關稅勢在必行,而且不只是歐盟,全世界的重要經濟體都會發展自己的 CBAM,台灣也不例外。
前言:CSRD 只是開端,ESRS 才是企業永續治理的真正規則 歐盟 CSRD(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一開始並沒有像 EU ETS、CBAM 那樣受到全球能源或製造業的恐慌關注。多數企業誤以為它只是一份更「正式」的 CSR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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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許多出口企業目前對歐盟碳政策的理解,仍停留在「只要把 CBAM 申報做好就好」。這種認知在 2024 年以前或許還勉強成立,但從 2025 年開始,已經明顯落後於歐盟制度的真實走向。 歐盟推動 CBAM,從來不是單點措施,而是與 CSRD 與 ESRS 並行的一整套制度設計。CBAM 解決
本文深入探討了國際排放交易協會 (IETA) 2025 年碳市場報告的核心內容。文章首先剖析了全球碳市場面臨的關鍵挑戰,包括法規治理不確定性、誠信標準與可比性不足,以及市場執行與供應瓶頸。接著,重點闡述了核心碳原則 (CCP) 如何透過建立市場對品質的信任,推動 CCP 標籤碳權額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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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2025年,提出首部《氣候變遷法》(CCA)草案,如今在12/1日正式內閣通過後,待泰王公先施行,其法案涵蓋205條條文,橫跨法規機制、排放交易、災害調適與氣候融資等14章內容[1]。法案明訂2050年碳中和、2065年淨零排放目標,要求國家氣候政策委員會(NCCC)每五年提出並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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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TA 與 PwC 合作發布的「碳市場轉型:2030 年之路」報告,深入分析了全球碳市場的現狀與未來展望。調查顯示,儘管市場對長期擴張和整合持審慎樂觀態度,但對於碳價能否達到《巴黎協定》目標仍感懷疑。報告強調了自願性碳市場的完整性、透明度與合規市場的協同作用是重建信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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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COP30 上,美國聯邦政府全面缺席,僅由參議員 Sheldon Whitehouse 代表出席。他直言全球唯有建立串聯的碳定價體系、以 EU CBAM 為核心,才有可能避免氣候失敗,並批評化石燃料業者藉「energy addition」為擴大生產辯護毫無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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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30#巴黎協定#CB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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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