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意文」的慧解與變通 (節本)
一、何謂「取意文」?
淨土小常識<取意文>云:
所謂「取意文」,就是祖師在引用經文的時候,不一定是每字每句、不增不減地轉引用,而往往是簡潔扼要、深入淺出地把經文解釋出來。……這樣,即使經典看不見、看不懂,甚至不存在了,可是真正的法還是留存著。
善導大師的「取意」又分兩種(一)對文增減5段、(二)總顯其義13段 [2];這其中,除了依經句而「增減文字」者,易於辨識;而「取其義理」另作文字者,則與經文有差異,如善導大師的「唯明專念」「光號攝化」「六字釋」「弘願文」「要弘廢立」「二種深信」「正定業」「不問罪福」「造罪迴心」「念佛必生」「三輩專念」「百即百生」「念佛延促」13段,從不同視角演繹「第十八願」之意,顯示此願內涵之深廣多面,而其「大意者」是直接呈現「稱名必生,平等救度」的功德,無須任何附帶條件[3]。
祖師是對經論的領解及弘教的變通而取意,是利他方便,值得感戴、讚嘆;然而,我輩凡夫,煩惱重而智慧少,更須謹慎、謙虛;多讀書,多思考,凡有所言,須如《安樂集》所云「皆引經論(以)證明」「以斯(此)文證」,以免於「斷章」取義,任己隨便。又如《萬善同歸集》全書,謹依「設問-正答-引證-述成(結示/會通/總結)-釋疑-再(三)問、再(三)答」的次第而論述,可知祖師大德造論作文,何等嚴謹而有據,所謂「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令人信服[5];「雖無其文而有其義」[6]或「其義已備,其文尚簡」、「意在言外」、「微言大義」的領會與揭示,須有「獨具慧眼」「見人之所未見」的本事。《大般涅槃經·如來性品》:「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當依於中道第一義,而不依文字、語言之表現(隨義不隨字、取義不取語)。當依無漏聖智,而不依人間情識。
中國古德的佛典漢譯,譯者以其有限的智力去揣度「佛所說經」的奧義,必然敬伏於「聖言量」的權威,而在斟酌、刪削經文之時,或有誠惶誠恐、臨淵履冰的謹慎與為難。於是有「直譯」與「意譯」兩種策略,前者忠於經文而不另增刪。後者不拘於原文而再現經義,也就是不違(原典)「本義」而增減其文字,雖看似譯者的「再創作」,卻不至於「越格」發揮,令漢人誦習者易於理解、接受。廬山慧遠云,意譯、直譯,各有偏失:「或文過其意,或理勝其辭」。或文或質,或傳神或達意,有時難以兼備,就須約時被機而變通出教。有人云,用意譯,讓經典走向讀者;或直譯,讓讀者走向經典;這不僅是翻譯的技巧,也是策略的選擇,決定了譯本的接受與流傳7。
二、約時-被機-弘教:兩個例子
1.縱令一生造惡;唯依念佛,得度生死;《安樂集》云:
《大集月藏經》云:「我末法時中,億億眾生,起行修道,未有一人得者。」當今末法,現是五濁惡世,唯有淨土一門,可通入路。是故《大經》云:「若有眾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字,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有人說:也有些祖師讀了《大集月藏經》,並沒有這段文字,因此,或擴大範圍說是出於《大集經》,或模糊的說「經云」。另有人認為《安樂集》不是逐字引用,而是取其「經意」,且從《大集經》找出對應的經段,加註云「《大集經》卷55意」。按《大集經》卷55是《大集經.月藏分》的第17〈分閻浮提品〉,是世尊要「他化自在天王」等,守護、安置閻浮提世界,其中一段經文:「於我滅後五百年中,諸比丘等,猶於我法解脫堅固。次五百年,我之正法、禪定、三昧得住堅固。次五百年,讀誦、多聞得住堅固。次五百年,於我法中,多造塔寺得住堅固。次五百年,於我法中鬥諍言訟,白法隱沒,損減堅固。」道綽禪師或許讀了這段經文,而有上述之說;若進一步比對,則有差異:1.經文是「聲聞比丘眾」,《安樂集》是「億億眾生」;2.經文是「住持佛法」,《安樂集》是「修道成功」。3.經文是強調「破戒名字比丘」也是「無上寶」,並未排除佛滅2500年之後修行成就的可能性。
又,《大集月藏經》十卷,只提了一次「念佛(三昧)」,《安樂集》據「經意」推衍而「接著講」。後來的祖師沿用《安樂集》,卻認為這一段也是經文。且就佛教史而言,道綽大師之後,歷代不乏「起行修道」的大成就者,尤其是禪宗的高僧大德,這不是《安樂集》所能推翻的。因此,總結的說,贊嘆凈土法門乃最成熟的教法,亦可言之成理;然而,自贊本宗,不須貶低他宗。據上文之說,念佛人以凈土門為「末法」的唯一入路,以此信解而專修深入,這是自審根機(機法二信)的選擇;與此同時,更應謙卑、隨喜的相信其他法門也能讓人(上根利器)修行解脫;這或更相應於「客觀、無諍」的心態。
另有人云:道綽引用的各經文乃節錄而成,是為了勸信普羅大眾,以「信仰實效」讓下層庶民信受,因此,講求重點式觀念,如「一生造惡」、「十念相續」等。撮合、摻雜數種經論,為「下品下生」的罪業凡夫,唯懺悔是往生的根據:「佛去世後,第四(期)五百年,正是懺悔修福,應稱佛名號時。若至心一念,稱阿彌陀佛,即能除却八十億劫生死之罪。一念既爾,況修常念,即是恆懺悔人也。」這年代上的認定與現代考證雖有出入,或可視為道綽個人史觀,亦為當時佛教學者所接受。[9]
或云:隋.僧就法師將《大集月藏經》與其他幾部編成《大集經》,其中部分經文,或因戰亂、法難而散失了;且佛經譯本的不同文字也有出入;不能因現存的《大集經》沒這段話,就否定印光大師、圓瑛法師的說法。學佛「依義不依語」--重要的是話中的真理─是佛果的功德。淨土門立於佛的果覺,全體不可思議,其終極境界,更是「唯佛與佛,方能究竟」,不可憑凡情淺識妄加推測。
慧淨法師云:「縱令一生造惡」之六字,《大經》雖無其文而有其義;願文的「十方眾生」,不知何等眾生,綽禪師深知其義,而言「一生造惡」之機。彌陀大悲,特憐臨終惡機、無他方便之輩,故言「臨命終時」;也包含「一生行善」之機。如是則所有一切眾生,上自大乘善機,下至五逆惡機,皆不漏於彌陀救度。若無綽禪師的取意文,則彌陀悲願隱而不彰,而造惡之機亦無「迴心皆往」之道;又,「乃至十念」,時人多解為「觀念、意念」,失去了易行的本懷,違背了彌陀的本願。綽禪師糾正為「十念相續,稱我名字」,彰彌陀之本意,顯易行之至極,經意由之而始顯明;善導大師則直以「下至十聲,稱我名號」取意之。師資之釋,可說是通徹佛意、朗照古今。[12]
以上三則引述,側重淨土門信仰得度的利益而言,與學者的「文獻考查」立場不同;可並存眾說,由讀者抉擇。
2.雖修餘行,不能滅罪
淨土宗有云:謗法之罪,過於五逆;唯念彌陀,乃得滅罪;並引「《大智度論》云:有諸菩薩,自念謗大般若,墮惡道中,歷無量劫。後遇知識,教念阿彌陀佛,乃得滅障,超生淨土。」為證。若細查此文出處,或始於蓮池大師《阿彌陀經疏鈔》卷一「最勝第四方便」;但翻查《智論》,查無該文。唯《大智度論.初品中.佛土願.釋論》第13云:
諸菩薩欲度眾生,諸餘三昧,無如此念佛三昧福德,能速滅諸罪者。……以念佛故,能除重罪、濟諸苦厄,何況念佛三昧!
此論文所說乃是「念佛三昧」,能除「煩惱及先世罪」、能「速滅諸罪」,是「諸餘三昧」所不及;然此所念之佛乃「三世十方諸佛」或「唯佛世尊」,並未專指「阿彌陀佛」,也不是一般的(散心)念佛,而是念佛三昧。是故,《大智度論》原文與蓮池大師的《智論》引文,頗有差距。
類此「從他書轉引而不複查其原文出處」的取意,易被文獻學者指出其嚴謹性與可信性的缺失。然而,祖師之所以「取意」為文,或有其個人背景(身邊無經書可查證,只能靠「記憶」所及);或對經文別有會心,或為了眾生易解得利……,其中種種存心與方便,或非我輩(於「文教流通,查證便捷」的時代,卻「知解浮淺、修證缺乏」者)所能同理、體解,亦不應以一般認知而妄加評論也。在淨土宗「平等施一切,同生安樂國」的普施、急救之心理下,較無餘力於文句考究或法門比較上用心;研究佛經者,在依文解義,旁徵博引之後,若不能進而體會經中「四悉檀」[13]的意趣,只滿足於意識心之思維、造作的世俗學問,而不能教人厭穢欣淨,求生極樂或趨向解脫,那也算是一種戲論--言不及(第一/真實)義--與佛法相去甚遠。
三、讀經達其理(實),弘教應其機(權)
佛經的「意譯」及祖師的「取意」,在文獻的忠實度或有缺失,但在弘法的適用性有其方便,也就是機(時)法(教)相應[14]:諸佛出世,隨眾生「根機」之差異,而施以深淺之教。道綽大師《安樂集》中,「取意」文最多,之所以如此,乃由於:「教興所由,約時被機,勸歸淨土。」又引《正法念經》為證:「行者一心求道時,常當觀察時方便。」「約時」是觀察其時代的情勢,「被機」乃依受教者的根機、宿緣之差異,而因材施教。依報之「時」與正報之「機」的深細觀察及貼切感受,保證了施「教」之有效性;這是弘法者的難題,須有足夠的悲願與智慧,乃能成辦「度眾」的事業。有學者說:道綽大師的辨析,既合佛法,又易為中國上智下愚眾生所接受。大師從青年至48歲,追隨慧瓚禪師學「空」理,對個體人生有更深的體悟,其教法也更著眼於人:審度時代的大勢,選擇適合的法門,要「假遇苦緣,諮開出路豁然。大聖加慈,勸歸極樂。」龍樹、天親二菩薩有相應於「儜弱怯劣之機」的易行法;曇鸞大師註《淨土論》,特別注意《觀經》下下品之機;這是淨土(歷代)高僧的關注之處,「時、機」的重要性,乃《安樂集》淨土思想的第一義,也是淨宗史的一大貢獻[15]。
《景德傳燈錄》卷6云:「依文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同魔說。」我輩須先自量己德,切不可妄效古德[16]、強作解人,以己意為經意,而自誤誤人,淪為「想當然」的誤會與創造[17]。尤其淨土學人,須依淨土五經、諸祖論著而修學;否則,輕則走彎路,重則入魔外![18]
佛教以「法義」的領解及修證為主,而非「文獻(字句)」的考證與知識,因此,取意之文若不致於「斷章取義」或「望文生義」而偏離了「經意」之行證,反而能隨「時代與根機」之演變,而相應的「調整與適應」,讓經文的實義更靈活的貼近於眼前眾生的心性,易解易信,而樂於依教奉行,且有速效及利益,則「取意」不僅是必要的變通(隨緣),也是智慧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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