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雨中噴泉〉難產中,所以先往下讀了〈怪物〉。怪物是誰呢?是這篇的主角松平齊茂,他有一個常在殺人犯的傳記中出現的特質,就是小時候都喜歡虐待動物,這股惡意在長大後轉換到人類的身上。故事中提到「經常給人以傷害和不幸,是支撐齊茂生存下來的力量。」他熱衷於慈善事業是因為喜歡看人飢貧交迫,他也喜歡中傷、誹謗、離間、諷刺,破壞一切美好的事物。甚至有數十個女子在他的手中死去,確實是個怪物。
按照寓言故事的邏輯,這種惡魔的下場都不會太好,不是自己少數珍惜的東西被破壞殆盡,就是受到無止盡痛苦的折磨。然而,故事的開頭只是說到齊茂在賞鳥時因為姿勢變化而導致了輕微中風,所以就以他躺在床上的視角來描述他看到的人事及他過去所經歷的。
就我的人生經歷來說,「變態」的人,舉例來說:連續殺人犯、曝露狂、虐待狂,他們跟一般因為氣一來控制不住而鑄下大錯的人來比,他們通常做這些事是為了讓自己產生快感的,而這份快感一部份來自於「你奈我何」的給小心態。就像柯南裡面的犯人都會故意留下線索來提示警察去找到他,但當警察問他們為何要留下這些線索時,他們就會講一些很無聊、無法說服人的理由,雖然小時候的我常常無法理解,但隨著我長大,我發現眾人的「目光」也能讓人變化。總有幾個同學懂得享受像大明星一樣站在舞台上,被大家景仰著的快感;相反地,也會有人喜歡看到整個社會因為他而沸騰鼓譟,自己卻可以在給出那麼多的提示後,仍可以安心躲在暗處嘲笑著愚蠢的正義。
主角則是變態中的一種分支,這類人同樣做盡壞事,卻也覺得自己應該受到審判,如果大家都原諒他的話,他自己可能還無法接受。這說起來是蠻奇怪的,但如果我們換個角度來看,可能會比較好理解。在我小學的時候,男生跟自己暗戀的女生的互動方式不會是遠遠地以眼神守護,通常就是打是情罵是愛;或者有些同學會故意搶走我的某些東西,然後跑得很遠想讓我去追,這兩者的目的就是引起他在乎的人的注意。這時候如果不做出反應,冷處理那些人的話,他們有可能自討沒趣就算了,或者變本加厲,想辦法讓你不注意都不行。所以說齊茂這類人的行為又是來自小時候的延伸。
但上述其實是我局外人的角度,事實上,再平凡不過日常對齊茂來說都是可憎的。故事以他的女兒與別墅主人結婚收尾,他則腦溢血死去。筆觸平淡,刻劃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