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新制上路! 包租業須申報實價登錄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桃園地政局表示,依年初行政院公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納入申報實價登錄,擴大租屋資訊揭露透明。

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申報注意事項。圖/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提供

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申報注意事項。圖/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提供

桃園地政局說明,租賃住宅服務業在租賃住宅「轉租」案件時,應於簽訂契約後的 30 天內申報相關資訊。若申報不實資訊,也有最高罰款 5 萬元的罰則。租賃實價登錄將全數以新系統「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申報。

而不需實價登錄、需提供包租代管資訊的案件,也要記得上「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申報,以免不慎受罰。

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地方主管機關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及申報資訊,得向包租業或次承租人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申報注意事項】 

租賃住宅服務業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 

轉租案件,應申報實價登錄:

  1. 若未依限申報,將處1萬至5萬元罰緩。
  2. 租金或面積資訊不實,處1萬至5萬元罰緩。
  3. 租金或面積以外資訊不實,應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處6千至1萬元罰緩。

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處3萬至15萬元罰鍰+限期改正。

提供受託管理、承租或轉租租賃住宅的相關資訊:

  1. 未依限提供相關資訊,處6千至3萬元罰緩+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次處罰。
  2. 提供不實資訊者,處6千至3萬元罰緩+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次處罰。

 桃園地政局提醒民眾,申報租賃資訊常見錯誤樣態:

  1. 範圍勾選「整層住宅」未填房、廳、衛。
  2. 契約簽訂日期誤植為「期間起始日」。
  3. 漏填或誤植權利人或義務人「統一編號」或「聯絡電話」。
  4. 不動產共有時,請逐一填寫共有人姓名,勿直接輸入○○○等人。
  5. 面積計算錯誤或未以「平方公尺」為單位。
  6. 車位類別填錯(例如機車位填汽車位)。
  7. 申報租金金額與契約不符。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原文連結

✨申報入口處:
(1) 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

(2) 地政線上申辦系統 

✨申報說明:
(1) 租賃實價登錄系統操作說明

(2) 包租代管資訊提供系統操作說明

(3) 申報說明簡報檔

(4) 申報書書表(租賃、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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