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陸續有報導總統候選人的親人房子被說是違建,先是柯文哲先生新竹的老家被說是頂樓鐵皮是違建,再來就是賴清德先生新北萬里老家也被爆料有違建,據報導說該處為山坡水土保育區礦業用地,不能申請住宅使用建照。
簡單來說沒有經過主管機關審核許可並且發執照,卻擅自建造的建築物,就叫作「違章建築」,俗稱「違建」。法在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之違章建築,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日常中常見的違章建築,如房屋隔間、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夾層屋(樓中樓)、騎樓外推、法定空地加蓋等。違章建築是否要拆除,要看適用的各地方政府的規定,有分有既存違建跟新違建,新違建應該是即報即拆,又要看是否影響公共安全及執行預算等因素,影響是否立即拆除。
我個人認為違建如果涉及公共安全當然值得重視,但是以總統大選的格局和高度,是否新聞要花這麼多的篇幅關注在總統候選人親人的老舊違建上,值得我們深思?
總統大選不是應該談電力,到底要用哪種發電方式才環保又兼顧用電的需求?電價是否合理?要如何促使企業和民眾節電?
談談在極端氣候及地震的因素下,台灣應如何規畫土地的分區及使用才能確保民眾生活的安全?
談談老年人越來越多,要如何協助民眾照顧,小孩子越來越少,要如何讓大家願意生不怕養?
談談買房及租房的問題,要如何提供民眾合理的居家環境,要花多少錢才合理?
談談所謂的社會安全網到底接住了亟需要幫助的人了嗎?
這麼多我們每天生活會遇到及看見的問題該如何解決改善,才是我一個投票人關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