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從朋友手上拿到了大麻種子,出於好奇心當起青農種植,後來長出了一盆漂亮的大麻,不幸的是A拿大麻放在陽台曬太陽,被鄰居B注意後報警,警方循線逮捕A。A聽別人說栽種大麻至少要關五年以上,是真的嗎?
案例中的A,出於好奇種植一盆大麻,就屬於情形輕微,適用修法後的規定,這時候要爭執的就是A是否是基於自己施用目的栽種大麻,如果是觀賞用,就不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3項的處法對象,A就無罪!
提醒!
栽種大麻罪多會推定行為人有販賣或施用意圖,求處重刑,建議有毒品犯罪相關問題,可找專業律師諮詢。
參考資料:大法官釋字第790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