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頭看,回頭看,不管哪個方式都是讓我覺得脖子痛!!!以為已經放下的感情,沒想到僅僅一首歌就喚回不堪回首的回憶。當初的委曲求全,得到的也不過是卑微的愛。以為的自我犧牲,現在看來真是丟臉!!!難以啟齒的回憶與痛!!!一段感情居然需要對方的一個眼神才能得有勇氣繼續愛下去,這真的是愛嗎?這樣的愛太過卑微太過犧牲,已經是不平等的感情了。雙方付出不對等的感情,到最後能剩下甚麼?回首看來,這樣的脖子痛,不知道還會殘痛多久才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