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為專業的公司,原則上,僅有一項業務即為一般投資業,依據財政部台財稅第790625021號函的規定,若該型態的公司,僅有股利收入、股票銷售為收入來源的話,依法免徵營業稅,亦無開立統一發票的必要,因此,准予免除每期申報營業稅的程序,同樣的,進項稅額也不得申請退還。
由此可知,以投資為專業的公司,其在營業稅上規範的形態,比較類似專營免稅商品或服務的營業人,因兩者的進項稅額,都同樣不能申請扣抵與退還。但專營免稅商品或服務的營業人,尚需:
1.開立統一發票 (勾選免稅)
2.每期申報營業稅
3.若有進口勞務,須在每期營業稅403申報書上,計算稅額並繳納(營業稅§36)
意即,若專營免稅商品與服務的營業人,確有進口勞務的事實發生,如:專利授權、著作權授權、外國諮詢...等狀況,尚有申報與繳納到的書表與每期程序。
但是,以投資為專業的公司,其免除每期申報營業稅的必要,是故,如果有自海外進口勞務在台使用的話,投資公司該如何繳納營業稅呢?此即須按照以下程序,依法完成進口勞務之營業稅的自繳與申報程序:
一、自行繳納進口勞務的營業稅額
投資公司在支付進口勞務相關服務費之後,需在次期15日之內(即當期營業稅的申報時限內),自行計算進口勞務的營業稅額,並以408繳款書完成繳納。
二、自行申報已繳納進口勞務的營業稅
並攜帶已完成繳納的408繳款書,至投資公司所轄的國稅局,再自行完成申報營業稅的程序。由於進口勞務的事實,海關無法掌握到軌跡,故無法由海關代徵營業稅,此時,就有賴於投資公司的自行誠實申報。
是故,若投資公司有以下之支付境外服務費的態樣發生,如:藉由境外AI平台或軟體的協助,進行投資決策;或透過境外訂房網平台,預定國外飯店以出國考察;亦或租用境外AI雲端空間,儲存文件與檔案;甚至是與境外專業人士線上諮詢或遠端受訓...等,都需依法按時完成營業稅的自繳申報。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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