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個爭議是無從解決的,無論是分析判斷 / 綜合判斷、存在 / 存在者、唯心 / 唯實,甚或唯我論,都沒有真理。這些只是幾個常見的哲學判準,即便不明白這些詞的意思也沒關係。不過,這不意謂著你不曾陷入爭端中,因為無論信仰是否存在你心中,信仰者都在你身旁。是人,且有人的地方,就有人談論那些不是人的。
那我們怎麼知道我們彼此夾帶在陳述間的那個神,是同樣的神?
泛神論(Pantheism)是一種支持神將物理與一切天體合一的理論。在17世紀荷蘭哲學家巴魯赫·斯賓諾莎的作品《倫理學》影響下,泛神論廣泛傳播。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他們的立場仍然是「信神」的,不是宗教所謂的異教,是異端。
泛靈論(Animism)也就是所謂的萬物有靈論
自然神論(Desim)在啟蒙時代很受歡迎,因為這個立場用一種狡猾而「機械式」的方法調和了科學與傳統宗教信仰。
無神論者(atheism)於技術上來說,都是不可知論者。
他們溫柔的主張是反對盲目,信仰科學。不過有意思的事情是,若對方信仰的是「語言系統」、「言語活動」本身(泛靈論或某種拉康流派)那麼,這主張的對與錯就變成討論的兩人是否承認兩人當下是在以相同結構、系統溝通了。複雜而有意思。
對於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必須以沉默待之。—維根斯坦.邏輯哲學論:第七節
當我們談論神時我們在談論神(什)麼?
這邊只介紹了少數四種,還有好多好多的主張。那弄清楚彼此神的立場後,就會有結論嗎?
不。沉默則「沒有錯」(並非「對」),但喪失主體間性;言說則有「對與錯」但矛盾。意義便在這矛盾之間產生,人的邊際確立也就在矛盾之間產生。真理無意義,因為真理空洞而無關世界(想想重言式)。意義就在於主體間的相互確立。所以你們的陳述之間,無論如何有個心平氣和的結論—你們都在這。
我們,在談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