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捐贈出去:將違建捐贈給公家機關或公益團體。
(二)自行拆除:不待政府拆除,自己先行拆除。
(三)轉賣出去:比市價低的方式轉賣出去。
(四)硬拗不拆:不拆就是不拆,還找一堆理由塘塞。
(一)立刻找專業人士鑑定是否是違建:政治人物及其幕僚通常不懂這方面的專業知識,趕快付費多找幾位這個領域的專業人士鑑定。
(二)第一時間儘速處理:如果確認是違建,不要拖時間,因為對手一定會持續針對這一點一直打,愈拖著不處理,就是一直失血一直扣分。
(三)四種處理違建方式的比較:捐贈出去 > 自行拆除 > 轉賣出去 > 硬拗不拆:
1、捐贈出去:是最好的方式。相較於動輒數億、甚至數十億起跳的選舉經費,還有整個政黨的總統及立委選情,一棟房子或違建真的不算什麼。
2、自行拆除:如果不捐贈出去的話,趕快自行拆除,因為拆掉後就止血了。
3、轉賣出去:我認為是比較不好的方式,因為會有捨不得拆違建而賣給別人的問題,或是找人頭假買賣的疑慮,此候選人會讓選民有其愛財貪財的想法。
4、硬拗不拆:最差的處理方式就是這一種,全黨護一人,結果一人害全黨,媒體不斷地報導,對方不斷地攻擊,一直失血一直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