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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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題之文章內容以保險知識、相關法令及稅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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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   二、要保人A死亡時   三、被保險人B死亡時   四、被保險人B完全失能時   五、原要保人A生前無償將新要保人變更為他人   六、國稅局可能會要求提出要保人A繳納保險費的資金來源及金流   七、ABA類型保單還有人際關係的問題   八、ABA類型保單的稅負規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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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人壽保險中的死亡保險,要保人A,被保險人B,受益人C,ABC三人同時死亡。   問題:保單如果沒有其他特別約定,死亡保險金為誰的遺產?   擬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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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台灣的保險公司會在保戶申請理賠的時候,故意拖時間慢慢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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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15天這個限制~
一、保險死亡給付適用最低稅負制(所得稅)之要件。   二、每一申報戶均各享有「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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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給特定人之財產,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併入其遺產總額計算。   二、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15併入遺產總額計算的情形。   三、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其遺產價額的計算。   四、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等之扣抵。   五、在稅法上視為遺產,不等同在民法上視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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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厲害的分享!
一、繼承人之資格。   二、繼承人之種類。   三、繼承人之順序。   四、若無繼承人,於遺產清算後,剩餘財產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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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受益不淺~
一、何種「減額繳清保險」有哪些險種能申請?   二、「減額繳清保險」何時能申請?:   三、「減額繳清保險」何時申請對被保險人較有利?   四、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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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齡、躉繳、鉅額但有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要保人兼被保險人死亡時,該保險給付是否要列為遺產總額?    二、此時要如何申報遺產稅,對遺產稅納稅義務人較為適當?    三、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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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部分保險公司之 「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文件需要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是否合理? A: 一、甲說:合理。 二、乙說:不合理。 三、預防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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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人壽保險之原要保人生前無償將新要保人變更為他人,是否為贈與行為?   Q2:人壽保險之新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是否需要有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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