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麼時候終於發現自己是平凡人呢?」
滑噗浪突然看到這個問題,本來認為這個問題在我身上根本不成立,因為我始終覺得自己很平凡啊,不過最近忽然發現自己大概三個小時才能寫兩到三百字,當然三個小時不是處在一直在打字的狀態,大多時候就是盯著空白的Pages頁面,就盯著,打了三、四十個字之後又全部刪掉,能用的內容差不多就這麼少,但最終能不能留下來也不好說,感覺每天都在當薛西弗斯,而且成品交出來就像散裝車一樣。
之前跟持續在創作的朋友討論過寫不出來的煩惱,但沒有提到我每天最高產量只有三百字,對方給的建議是「你就每天寫一千字就好,一千字不是很容易嗎?」,還有一個月起碼交一篇作品。聽完我內心劇烈震動,原來一千字對創作者來說這麼簡單嗎?瞬間覺得自己不只是平凡,而是平凡的N次方,連天份都沒有,勤奮也難以彌補。
但寫還是讓我很愉快,就像現在。
後來想想,或許這就是我這一整年所面對的課題,看見別人寫得更好就乾脆不寫了,反正世界有他就夠,後來變得看什麼都索然無味,連原本喜愛的事物都沒那麼有激情了,更不用說是吃喝玩樂。
今年給自己的考驗大多都在對治這點,或許從前都是先看見海的照片,之後再看見海,終能指認「啊,這就是海」,於是今年把重點放在自身體驗上,然後告訴自己,無論別人有沒有經歷過,那都是別人的,寫也是,無論寫得好不好,能不能被肯定,最後會不會拿出來給別人看都是其次,只要還能有一件事讓我開心,就盡力去抓住它,毋論它是否讓你感到平凡。
(圖為終於洗出來的底片,看了老半天不知道為什麼會拍這張,但洗出來顏色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