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熹宗實錄》看天啟帝前期的治國方式和性格-以聖旨和上諭為中心-3.紅丸案(3)

2024/01/01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一、前首輔方從哲否定弒君,左都御史鄒元標聲援孫慎行:

其實在孫慎行上疏的三天後,方從哲就於天啟二年(1622)四月十七日便已上疏辯解,但可能因為牽涉閹黨,而天啟六年編寫的《三朝要典》被定調為為翻案,打擊東林等正人的禁書,因此其中方從哲的奏疏未見於崇禎朝編寫的《明熹宗實錄》,以下補錄於《三朝要典》:

禮部尚書孫慎行有疏論臣,言李可灼進藥皇考,為臣從哲所進,致損聖躬。臣不勝驚駭惶汗,此何等事而據傳說之言,欲加臣以不赦之罪。臣安得不一言而明之?皇考即位之後,聖衷哀痛,加以幾務煩勞,舊疾劇增..適鴻臚寺丞李可灼見臣及同官劉一璟、韓爌于內閣,言有紅鉛丸藥可救危急重證,屢試有驗,願以獻上。臣等以關係重大,不敢輕聽。..逮皇考疾革..上備述連日病狀為哀傷勞瘁所致,因間聞有鴻臚寺官,今在何處?...可灼奏病原即治方甚悉。皇考大喜,立命和藥。臣等出至宮外,與群臣再四商確,多有謂其可用者。雖不敢一人主張,而一時望藥之效,望聖疾之瘳,則人人有同心也。...至申刻,中使傳出自進藥後,聖體頗覺舒暢,思進飲食..如是謂可灼為臣所薦、紅丸為臣所進乎?..惟是弒逆二字,古今極惡,神人不容,不惟臣子所不敢為,亦為臣子所不忍聞。慎行不問之縉紳,不詢之長安公論,不質之當時共事親見之人,而遽以此加臣,無乃已甚乎?

奉聖旨:覽卿奏,事情始末,皆朕所知。遠方傳聞未確,禮臣感憤有言,已有旨令各官據實奏明,以釋中外之疑。

方從哲承認確實有先和其他閣臣見過李可灼,但並不同意進藥,亦未向皇帝引進,是光宗自己派人將李可灼叫來進藥,而且當時在場諸臣也有人贊同進藥,並非只有自己的責任。熹宗顯然同意方從哲所述,安慰他已下達廷議,要求當時在場官員據實奏明。

四月二十七日另一位東林黨人在朝中的領導人,當時任職都察院首長左都御史的鄒元標,為了呼應孫慎行重審紅丸案的主張,亦上〈乞蚤成信史疏〉,此疏《明熹宗實錄》和《兩朝從信錄》刪節較多,可能所根據的邸報原即如此。因此我採用鄒元標自身的奏疏集《鄒忠介公奏疏》的版本:

...近讀禮部尚書孫慎行一疏,令人神骨為悚,即未必有是心,當時依違其間,既不申討賊之義,反行賞奸之賞。即謂無其心,無以解人之疑也。臣謂此等大事,姑待千秋。方從哲秉相七年,未聞其輔相何道,但聞其一日馬上三書備戰,斷送百萬將帥士卒,血染黃沙。但聞其將祖宗櫛風沐雨一片東土,盡屬夷人。...臣投林一世,恥言人過,默自檢飭,以鞭頹景,豈敢過求從哲?惟是臣身為風憲之官,名在會議之列,畏罪緘口,勢所未能。君臣大事今日未明,再無有名之日。臣官不言,再無有言之人。臣亦知陛下禮隆舊輔,未必能亦然剖斷...不然,國史不書,野史必載。...臣不知忌諱,非為先帝一人計,為陛下萬壽無疆計也,為天下萬世君臣計也,為寒將來奸臣賊子之膽,殺將來奸臣賊子之謀計也。惟陛下熟思前年之景象,勿忘當日之艱危,臣不勝惶悚待命之至。

奉聖旨:實錄據實記載,且兩朝近事中外所知。各官奉勑纂修,豈容以意筆削?已經開館,自當各遵程限,蚤完大典。本內舊輔從哲秉政始末自明,近又奉屡旨。卿風紀重臣,事關國是,正賴持平據奏;不勝疑慮意,則甚忠,知道了。該部知道。

鄒元標的觀點與孫慎行很接近,此疏甚至從未提到崔李二人,完全認為是方從哲在上下其手,並要他為丟失遼東和折損將士負責。通篇未有明確證據提到紅丸案,幾乎一口咬定是方從哲指使兩人,是典型的東林黨人論調。熹宗顯然亦不能認同鄒元標的說法,仍選擇相信舊輔方從哲的清白。只是同時仍須安撫鄒元標和其清議勢力。

二、兵部尚書黃克纘的議揭和隨之而來的攻擊:

廷議間的許多揭文和奏疏《明熹宗實錄》和《兩朝從信錄》並未計載月日,我兼採《三朝要典》的計載。期間方從哲五月再上疏辯解,希望熹宗褫奪其官銜和恩典,以證明清白,但未獲同意。

1.黃克纘的議揭(黃克纘此時職銜兵部尚書、協理京營戎政,不管理實際兵部事務)

先帝即位,正當哀痛交勞之時,因感寒即患虛弱之症...至八月二十八日,疾已大漸,臣等至宮門外,有鴻臚寺丞李可灼自言欲進紅丸。臣同今吏部尚書張問達與閣部諸臣皆言:此藥性熱,恐聖體虛弱,受不得補。可灼袖出《萬病回春書》一卷,載有此方,諸臣亦未敢以為可進也。及入宮問安,叩頭畢,先帝言及輔太子、擇壽宮等事,因問有鴻臚寺官欲進藥丸,著喚他進來。可灼入,因診脈奏藥,即傳取人乳、藥臼和藥以進。先帝舉玉杯飲藥曰:朕欲少休。諸臣出候于外,至申,復召入曰:朕飲此藥,倦欲思睡。及覺,體有微汗,似已小安。次早,即聞上昇矣!此進藥始末,皇上所謂諸臣多所親見者,據實會奏,以釋群疑者也。...而閣臣實未嘗使可灼進藥,即可灼自進,其意亦欲為先帝少延無疆之壽,不自意其夕進藥而朝上仙也,輕易之罪,將安避之?...臣因當日親見,且彼時大九卿,今在朝者,惟冢臣(吏部尚書張問達)與臣二人,無他諉矣!僅具揭以便會奏。

尚書黃克纘在移宮和紅丸兩案中都親身參與會見光宗和熹宗,但此二案其實無關其職掌,克纘仍積極上奏陳述當時情形;相反同樣是當事人的吏部尚書張問達卻無類似的表示。黃克纘說的其實和之前熹宗、方從哲所述差不多,只是補充了一些細節,但都指出進藥是李可灼和光宗的意思,以方從哲為首的內閣都反對輕易進藥;同時不否認李可灼確實負有輕易進藥的責任。


由於攻擊黃克纘的奏疏有數篇,加上還需呈現兩封奏疏,此次廷議才會告一段落,因此留待下一篇文章內容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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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介紹明代中央和地方政府組織架構和職掌,略有涉及實際政治運作中的角色,亦會包括幾篇番外談明代的官員任用、考核和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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