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
作者:李昂
出版年份:1985年
出版社:博益
評書日期:2022年10月2日
李昂是以書寫兩性議題、性慾政治、國族論述著稱的作者,歷年來所著的小說引起不少爭議。《暗夜》是繼《殺夫》後寫成的中篇小說,以「性」、「外遇」、「道德」、「資本社會」為主軸,講述台灣80年代資本主義社會下物慾橫流的都市眾生相,揭露人性黑暗面,流露寫實主義色彩。
故事以一個「衛道之士」告知一個富商其妻與好友有染開始,一層一層剝開背後交織的人物及其複雜關係和情愛糾葛。敘事角度以男性角色為主,題材涉及股票市場、投資買賣等等工商業界狀況,中間穿插關鍵人物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經歷,揭示男性陰險、狡猾、虛偽、自大、狂妄的面貌。
男一:四十多歲,自小懂得經營做生意,白手興家致富,靠投資獲利。家有傳統妻子,外遇嫖娼不斷,是「最緊要識得返屋企」(最重要懂得回家)的代表。知道妻子紅杏出牆並懷上野種,被兄弟戴綠帽,感到羞辱難堪之餘,更面臨《嫁妝一牛車》的境地。
男二:四十多歲,父親是中國傳統文人,灌輸中文教育。曾有意從事文藝,後到報業工作,消息靈通,投資有道。家有妻子,外遇不斷,聲稱不能忍受無愛的性,搞上好友妻子的同時,又搞上另一個女編輯。
男三:三十多歲,海外留學回台的電腦博士,說話中英夾雜。視女性為玩物,認為台女是easy girl,以留學推薦利誘女編輯上床。
男四:二十多歲,哲學系研究生,處男,認為自己最有資格要處女。滿口道德偽意識,抱負改造社會道德的理想,實際上想報復拒絕他追求的女人,是厭女又渴女的毒男寫照。
這些典型的男性形象:闝蟲、偽君子、濫交男、毒男,在現今社會也能找到同類型的人。他們的所作所為是男性常態,離不開男性沙文主義。不是雙重性道德標準,自己外遇卻妄想女性守貞,就是維持女性身體的商品交換原則。他們一方面維護男性特權,認為性與女人是男性應得的權利,另一方面又自作自受,足見父權思維的矛盾與衝突。
作者的前言提及作品不見人性光明面,反而匯集人性弱點與黑暗。我不同意這說法,因為書中呈現的黑暗面來自於男性,而女性人物則有待商榷,其幽微之處值得深入分析。
書中的兩位女角色,李琳與丁欣欣,是典型的父權社會下的貞女與蕩婦,現代社會中的舊女性與新女性。作者有意解構固定的模式,從「天使-魔鬼」的原型,還原真實和複雜的女性形象。
李琳受傳統日式教育,婚前未曾戀愛,以嫁給好丈夫和相夫教子為已任,掩蓋自己的耳目,自欺欺人地忍受丈夫持續不斷的外遇。
玉潔冰清的貞女本應與出軌無緣,何以父權好女人會出軌呢?遠因是少奶奶的圈子流行神秘學,以風水命理作人生路向。李琳算過命後,認定今年會命犯桃花。一旦對異性動心,就相信是命運的安排,遇上所謂的「一生一世唯一的一次愛情」。愛情是反抗封建社會的象徵,對傳統女性而言很有出軌的正當性。導火線是以往不帶痕跡回家的丈夫越來越猖狂,出軌出得毫不掩飾。想當然爾,這不過是藉口而已,想出軌的人有無數個藉口,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從道德方面而言,婚姻是屬於兩個人的契約,在一方毀約的前提下,契約形同虛設,另一方不需要承擔任何道義責任。就這點而言,李琳依然道德良好的好女人,她的丈夫全無生氣的理由。當然在男性沙文主義者眼中,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財產,竟然自願又免費被他人使用,自己的物品被沾污了,戴上綠帽子,實在是罪無可赦。
雖然出軌,李琳順從怯弱的性格卻沒有改變,同樣畏懼男人,依附男人,只不過從一個主子投向另一個主子,精神和物質生活仍受制於男人。
李琳性經驗只得兩個男人,比較之下,情夫的技術好、性器大、花樣多,補償了多年來未曾體驗過的性愉悅,沉溺於出軌樂趣與愛情激情,使得李琳離不開這段婚外性關係。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經驗不足造成認知有限。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已開先例,一於做到底,女性出軌不妨試多幾個幾十個,擴闊視野,多多比較,才知道哪一個最適合自己。
迷信在李琳故事中是相當重要的決定因素。神秘學的解釋模棱兩可,全看當事人如何解讀。在傳統文化中,往往扮演維護父權統治的工具,滿足女性的精神需求,解答人生的探問,接受女性地位卑下的命運,不思反抗。李琳既以迷信作為出軌新藉口,也因迷信,自己將算命解讀成外遇,過得了自己的關口。
迷信也令李琳懷疑自己的人生,她認為接二連三的淒慘遭遇的源頭是與情夫對鏡性愛,褻瀆了神靈,所以受到懲罰,懷上孽種。在終止妊娠的選擇中,她最後聽從解畫的結果,不去知名度低的私人診所,而選擇欺騙丈夫,讓他帶自己去信譽良好的醫院(墮胎手術需要丈夫同意及陪同)。
在這一連串出軌懷孕墮胎的事件中,可見迷信之於傳統女性的作用,一方面安撫她們無助無望的心理,另一方面操控她們的精神(嬰靈迷思),利用她們對風水命理的依賴和愧疚感,好在她們身上斂財。
作為對照組的丁欣欣,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新女性,交友圈的風氣影響下,對性的態度很坦然。她交過男友,在男友服兵役的時候,為了滿足自己的性需要,理所當然地出軌。她因愛而性時,考慮自己的感受,不會滿足男性的要求,不顧及男性的感受。然而,若涉及利益輸送,則以男性的感受為優先,且考慮學習如何取悅男性,這時的女性身體是滿足男性性慾的載體,在床上迎合男人的要求。
大學畢業的丁欣欣,有一份體面的工作,工資卻很低。她的外貌身材符合男性目光下的審美標準,加上新聞編輯有接觸不同階層人士的機會,因此追求者眾多。跟男二交往後,接觸到上流社會的世界,滿足於物質生活,迷戀於男性的附加價值和社會認證。然而物慾需求不是她的全部,她對於男二漸漸失去興趣,想要踏足另一個全然不同的世界。電腦博士的知識分子的交際圈,同樣令她感到新奇刺激,因而答應男三的交往。
她對性關係原本抱持玩樂嬉戲的心態,卻在人情交易(留學推薦)的誘惑下,即使感到屈辱,但服從於利益的誘使,不得不遵照男四的性慾要求。表面上看來,她用身體交換利益是進取的,實際上仍擺脫不了父權長期以來給女性提供的身體交換生存的道路。她掉進了父權資本主義的陷阱,女性自我物化當作貨物般交易,為了更好的前途,短時間的貶抑人格尊嚴成了可容忍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後續人生是怎麼樣。
很可惜,故事沒有交代出來,暗線的人物應該如何收拾爛攤子,是要繼續隱瞞,還是揭發呢?這是作者給故事人物,也是給讀者的叩問。
這個開放式的結局,加上前面的商業交易過於聚焦在男性身上,僅有一個女性人物的戲份並不足以詳細刻畫資本主義社會下女性身體淪為商品的現象,沒有深入探討的女身的異化,顯得思想深度有所不足。
相比起前面迷信部分的精彩描述,李琳的心理描寫突出迷信對傳統女性影響,後面這種批判資本主義的力道顯得很疲憊,而且在呈現人性墮落和道德倫理的崩壞有所欠缺。敘事結構上一層層地剝開人物的真面目,說明每個人都有見不了光的一面,但是層次不夠豐富,少有多角度的細緻描寫。難怪作者朋友說此書不夠精彩,評價不高。
列舉的例子請參閱上圖,個人不願摘錄那些句子。
李昂以性描寫出名的作家。我慕名而來,以為是文學性高超的性慾書寫,實際看完後,難免感到失望透頂。書中的性描寫直白而帶點隱忍,少有文學技巧的餘韻,兩性權力保守且庸俗,女性被動且受虐地擔當性的容器。
尤其是這一場性愛,劃線的句子真是看得我冷汗直冒,笑了出聲。這些文字跟霸道總裁小白花的色情文章差不多,部分對白如出一轍,有沒有搞錯?第一次看真的很失望。
誠然,書中每場的性交場面具有象徵和啟示的意義,正如博益在書末所說:「深刻反映男性貪婪、自大、自私與自我陶醉的心理。」但在我看來,實在是新意欠奉。看在這是八十年代的情慾書寫,還是算了。
書中最觸動的文字不是正文內容,而是書本附錄的作者創作觀,闡述她對社會、文學、女性主義的看法。
她直認自己是個坦直的人,討厭虛假與偽善,創作的基礎信仰是表現真實。她的小說揭破道德之士的虛偽面目,力陳社會掩藏的弊病,因此寫小說十幾年來遭受無數惡意的人身攻擊、詆毀、侮辱、扣帽子。
性是房間裡的大象。女性公然談性,一方面衝擊了華人社會保守的性觀念,另一方面違反父權好女人的標準,激起群眾的厭女心理,招來男權份子和保守人士的雙倍打壓。
這種情況非常普遍,凡是公開場合宣揚和討論女性性慾,稍有以性反抗父權性別秩序的苗頭,就會招來男權份子的亂棍棒打,不惜一切撲滅女性反抗的種種火苗,恨不得除之而後快。就是要女人閉嘴,不要談性與權力,乖乖做個順從的好女人,服膺男權才是正途。
書寫性/別議題是一條崎嶇難行的道路,做個在主流社會逆流而上的離經叛道份子,走在時代潮流的尖端,注定不被眾人理解,少有同路人。
作者稱自己是最受謾罵的作家,遭受如此多惡意言論,卻甚少人為作者正面辯護。畢竟,認同主流、畏懼強權、漠不關心是常態,做個正常人最舒適,做個順從者最少麻煩,做個沉默者最能掩蓋自己的良心。
綜觀書中的性描寫,尺度和露骨程度現在看來不外如是,但正正是連這種程度的情慾書寫也接納不到,足見保守人士心眼之小。
而作者有足夠的自信、勇氣、胸襟,抵抗這些仇恨言論:「現今指責我的人,將成為明日台灣文化進步的丑角。」而事實也是如此,時隔三十多年的今天來看,足見作者的先見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