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是水信,今天我不講畫畫,來講一下對於最近常常看到的「iWIN」事件。
由衛福部提出的網路防護機構「iWIN」,是用來通知網路業者下架與「兒少、幼態」的性相關的虛擬作品,以保護兒少的上網安全。
聽起來十分正常的政策,為什麼會引發如此之多的爭議?是否會引響到創作者的創作權利?今天我就要來介紹「iWIN」事件的爭議點和我個人的看法。
相信最近各位常常會看到巴哈姆特、PTT、Dcard⋯⋯論壇上都有看到有人在討論「iWIN」這個詞。但是這個詞究竟是什麼意思?為何會引發這麼多的爭議及不滿?會影響到哪些族群?
在開始討論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iWIN」究竟是何方神聖。
iWIN(Institute of Watch Internet Network)全名為「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依照兒少法第46條授權、由衛福部、教育部、文化部、內政部、警政署⋯⋯機關共同設置,於2013年委託民間執行的機構。志在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工作內容包括推動網路防護機制、檢討分級內容制度、兒少上網安全教育⋯⋯並且受理相關的檢舉申訴,在收到檢舉時,會先通知網站下架後再交予檢警單位受理。
這樣一個聽起來再正常不過、運作已經十餘載的機構,為何在最近才被炎上,成為眾人探討的對象呢?
網路論壇「PTT」討論ACG話題的C_Chat版(希洽版)版主於2024年年初表示接到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聯繫,板上有文章分別提到熱門美少女遊戲《蔚藍檔案》及成人遊戲《雌小鬼TRAIN》等,認為角色「看起來像小孩」,判定涉及違反「兒少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疑,要求版主下架文章。
而在同月,專做二次元色情抱枕的廠商「黑白工房」也接到iWIN聯絡,表示官網上印有體態幼態的少女的商品照有涉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疑慮,要求配合將其下架或限制瀏覽。黑白工廠則表示會先在商品上打碼做應對。
iWIN執行秘書劉昱均表示接獲的檢舉新聞當中提到的遊戲介紹,有著女童角色、涉及性行為的插圖,詢問NGO、專家學者和主管機關後,認定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疑慮,因此要求平台下架。
隨著事件不斷地延燒,兒少保護主管機關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只要是「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就會屬於法規禁止範疇,且法規中並未限制這些內容是真人、虛擬、或是AI合成,因此都屬於管制範疇。也就是說,無論是現實人物還是虛擬,圖片、畫作亦或是AI生成的作品,只要外表看起來像「兒童」或是「少年」,都適用於「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在隨著事件越演越烈,民眾的怒火越來越旺,iWIN在1月23日召開會議討論,鑑於日系動漫、遊戲作品常見Q版、萌系風格等畫風,在會中,有學者提出「眼睛佔臉部一半以上」、身體比例等方法來認定,而在2月1日,兒少性剝削防制的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受訪時,也表示「兒少定義是主觀認定」,例如穿學生制服、形體發育狀況明顯未滿18歲等等,在一般社會通念上,就可以判斷是兒少。
許多動漫文創產業人士和創作者一致認為,虛擬世界沒有一個「標準界定」去定義虛擬角色的年齡,也難以判斷虛擬角色是否「幼態」,不該交由「眼睛大小」和「外表」去判斷,畢竟在即使在現實,也還是有「合法蘿莉」的存在,何況是以「可愛」為主的動漫產業。甚至虛擬兒少色情沒有受害者存在,不應該以所謂的「法律」去限制創作自由和言論自由。況且,現在有許多動漫是以學校、未成年作為主角展開,若是以這種判定標準來判斷的話,幾乎所有動漫都有面臨被下架的可能性。
但是2023年iWIN兒少網路安全年會中,未來數位總編韓京岳卻主張「虛擬情色圖像」與「真實兒童情色犯罪」應該要分開討論,真正要被禁止的應該是「真實兒童受害的內容」。此外,韓京岳在該次分享中提到,沒有侵害到任何人權利、僅只是想像,就被安上罪名,對無論是創作者還是觀眾,影響都非常大。
iWIN第一個受影響的族群無非就是創作者和ACG(Anime日本動畫、Comics漫畫、Games遊戲)群體,只要作品人物偏「幼態」就可能被檢舉,許多遊戲、動畫、漫畫、畫作都會面臨被下架的風險,人民的言論自由、創作自由都會受到限制。
不過也有網友提出了連署,希望「自己的圈子自己救」,希望可以透過連署來請求修法,提出了五點內容,包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所述的「兒童」及「少年」定義範圍要更具體定義、相關單位應先提供數據與社會調查結果再行討論、於三月底的討論判斷虛擬世界兒少的標準與會人員中,至少50%要與二次元創作具有利害關係⋯⋯並且使用直播的方式讓民眾參與。
而三月底的會議旨在討論判定標準,會議中包括兒少團體、兒福代表、熟悉相關議題的學者專家,以及動漫、遊戲軟體的業者,都會有一定的出席比例,但詳細規劃仍有待內部或與長官報告時做細節討論。張秀鴛強調,目前多數國家認為,把兒少作為性的主體並加以販售,不論是二次元、三次元,都是兒少性剝削的範疇,受到法律禁止的,但是「怎麼認定作品內容是把兒少當作色情主體」,是3月底的會議需要討論的內容,也相信大家應該可以找出共識、設定標準。
以上就是這次事件的大概,我個人認為保護兒少是個很好的初衷,但是無論是過於主觀的判定標準,還是透過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方式,都有著許多的疑慮和漏洞,希望政府可以在三月底的會議中得到一個共識,保障創作者的權利。
連署網站: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33df5b7-cbb8-4ffc-b8fb-5279ef84823a/discuss?bannerPlayEnable=true
iWIN網站:https://i.win.org.tw
By. 水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