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隨記187_39歲退休老杯杯給女兒的理財叮嚀
2.4 被動收入與財務自由(5)
(續上篇)
兩個女兒們點了點頭,我續道:
「接下來,我們來聊聊物權」
「妳們看過星爺的電影『功夫』,裡面有兩個『包租公』『包租婆』,還記得嗎? 」
大女兒說道:「嗯嗯,記得。楊過,小龍女,獅吼功…還有…」
小女兒接著說道:「還有太極拳!」
我苦笑了一下,說道:「妳們兩個,讀書有記的這麼清楚就好了…」
「片中的包租公包租婆,其實是台灣人最愛當的職業之一,也就是買東西借給別人使用,從中每個月或是每年收取定期租金。而這個可以租人的東西就多了,房子、車位、車子甚至把拔的PS5…等等,任何可以定期可以帶來租金收入的東西,都是一種物權。」
「借東西給別人,別人定期要給你租金,這也是被動收入的一種。這種可帶來被動收入的物權,就是資產。當你擁有越多可借給別人的物權時,所能夠收到的租金也會越多,當租金大於支出時,就可以達成財務自由。」
大女兒說:「喔…所以我如果偷偷帶手機到學校,借給同學上網,一節下課收10元,這也是被動收入喔~~」
我哭笑不得說道:「嗯,不過如果我接到老師的電話,妳的物權馬上會被沒收,犯罪所得也要上繳喔~~自己看著辦…」
看著大女兒縮了回去後,我繼續講下去:
「接下來,講倒數第二種資產,版權。」
「有一些權利,是妳擁有並受法律保障的。當別人需要使用這項權利時,就需要付錢給你。最常見的有「版權」與「專利」。
「當妳寫了一本書、一首歌、一本攝影集…出書後,你就會擁有這本書的版權,而當有人買了一本書時,就會有一本書的版稅放到你的口袋裡,賣越多本書,版稅就會越多。」
「專利權也是,想像一下,如果手機滑動解鎖的技術是你發明的,當有一支智慧型手機賣出去時,就會有專利的權利金放到你的口袋裡,你會成為多有錢的人呢?」
大女兒說道:「如果我未來畫line貼圖,放到網路上讓人買,這也算是被動收入嗎?」
我說道:「雖然說狹義來講這不算把拔定義的版權,但不論是line貼圖也好,Youtube影片之類的自媒體也好…像是這種,只要忙一次,但未來它可以在網路上持續帶來被動收入的,把拔也會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資產。不只版權或專利,你可以創造出可供他人使用但必須付費的權利,也是可以帶來被動收入的資產。不錯喔,有在思考了,太好了,把拔講的妳們有在聽~~」
(接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