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要先從英文解釋 Seam-Shifted Wake。
Seam-Shifted可以從結構看出來是複合形容詞,意思是「『被偏移的縫線』的」。
Wake這裡的意思是尾流(名詞)。
擺在一起推論其完整意涵,合理的是:
1.偏移的縫線導致的尾流
2.縫線偏移(偏移是不對稱的意思,可以理解成相較於對稱時有偏移)的球的尾流
第一種解釋,相較於字面意思,被額外補充的是因果關係縫線與尾流的因果關係。
第二種解釋,相較於字面意思,被額外補充的是尾流的主人(球)
兩種解釋彼此沒有偏差過多,主要差別是從不同角度描述同一件事。
無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這個詞的原意是「一種『尾流』」。
解釋球路運動狀態的變化時,要研究的是力。
球路設計時的重點是設計力。
Seam-Shifted Wake (SSW)的意思是一種尾流。
而現在我所見到的所有人都將其與「力」混用。
無論那一股「馬格努斯力以外,能造成球路位移的力」,與球路位移及SSW之間因果關係為何——
無論「SSW跟位移都是力作用的結果」抑或是「SSW導致的物理量變化是造成位移的原因」,在描述時應該確保當時要用的詞,那個詞背後的意涵,到底是力還是SSW。
而現在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所有人在應該使用「力」描述時,全都用SSW,導致討論情況變得不精準甚至錯誤,並誤導人對內容的理解。
那個不該由SSW稱呼的力,本質是
因為「球的表面形狀相對前進方向不對稱」,導致球額外受到了「不與行進方向相反的」「空氣作用力」,我們暫且代稱為 f。
那股表面形狀導致球受到的額外空氣作用力 f,就是常在該出現時,卻被SSW給錯誤描述的詞。
顯然不可能每次打字都打這麼一串,所以情況要進一步處理。
實際上那一個 f,在空氣動力學界根本不是什麼新東西。
以我目前的理解,f 的本質其實就是形狀阻力及其衍伸力。
然而,阻力應該是相反於物體運動方向的力,但 f 顯然具有垂直物體運動方向的分力,所以不能稱其為形狀阻力。
另一方面,若回歸成因與原理,馬格努斯力可能也屬於形狀阻力的範疇,所以如果要專指 f 時,為了避免潛在問題,不能只稱呼形狀阻力。
所以我目前想到能完整表達意思且最精簡的答案是「形狀導致的不對稱空氣作用力」。
「形狀導致的」不能省,因為其他因素也會導致不對稱的空氣作用力,必須用「形狀導致的」限制特定範圍。
可是顯而易見的,還是不夠精簡...超難用...
所以我乾脆把所有垂直球行進方向的力稱為「側向力」,就像飛機的升力那樣簡單明瞭。
然後就把「形狀導致的不對稱空氣作用力」簡稱為「形狀側向力」
所以,我以後會在該用「力」描述與解釋的場合,會用「形狀側向力」這個稱呼,不會再濫用S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