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買保險的人都會規劃醫療險,醫療險不外乎理賠病房、手術、雜費等,保單上額度都寫得很漂亮,但實際理賠真的是這樣嗎?
「住院醫療費用」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雜費,在一般認知中,醫療雜費就是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項目,像是藥物、耗材或是手術特殊材料,但是有些我們認為應該要賠的卻沒有賠,而條款又看不出來該怎麼辦?這時理賠經驗豐富的業務員就很重要了,因為條款是死的,有經驗的業務員較能在這方面協助客戶,並且在將來與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能有效爭取!
A保險公司:
B保險公司:
仔細一看,A公司就只有住院診療時才會啟動醫療費用保險金(雜費),而B公司只多了五個字,理賠就包含了門診手術,因次不管是否有住院手術都可以啟動醫療費用保險金!
❗️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手術不需要住院,像是白內障、痔瘡等,以前的手術大部分都會需要住院觀察,然而隨著醫療科技進步,越來越多的手術不需要到住院,動刀完當天即可回家,但很多小手術花費卻很驚人ex.微創手術,條款中少了那五個字就會影響到賠與不賠,是不是差很多呢?
C保險公司:
D保險公司:
C保險公司:特別標記「在醫院使用之藥品」
D保險公司:無特別標記「在醫院使用」
大家看得出來哪個雜費的列舉是對客戶較有利的方式嗎?
❗️這就不像上面的案例那樣,字數越多保障就越多囉!舉例來說,現今常見癌症治療方式「口服藥物」,有時醫生會在住院時開完出院後30日的藥物,此時的藥費可能就會依照兩者條款的差異性,會有不同的理賠。
另外可參考:癌症險
所謂列舉式條款就是在保單後面的條款,保險公司會列一連串落落長的各項明細,像是醫師指定用藥、檢查費、治療費等,如下圖:
❗️如果今天收據(明細)開的名稱沒有符合條款中所列項目,可能就會有理賠糾紛或是不賠的情況!
這時概括式條款優勢就在這,比起列舉式一行一行滿滿的項目,看似理賠很多,都比不過一句:「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如下圖:
雖然只有短短幾句話,但第五項:「超過全民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基本上就涵蓋了所有自費醫療費!
另外可參考:醫療險-手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