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劇中有一點,對於格外在意語言使用的朋友來說,肯定困擾;那就是無論葡萄牙人、荷蘭人還是英國人,講的都是「英語」。但其實在劇情內,他們是各自使用則自己的語言,所以大家需要從對話的上下文去判斷。
回到主題,英國人為什麼要去日本跟葡萄牙人搶地盤?這個問題的答案,有政治的、經濟的,也有宗教的。
對台灣「非信徒」的觀眾來說,最一開始的困惑,可能就如影集中日本人的不解,這裡我會用盡可能簡化的敘述來解釋:
以1517年馬丁·路德的《九十五條論綱》為標誌,「德意志宗教改革」的開展,對「天主教教會」構築的西方秩序產生了衝擊與挑戰。雖然在非教徒的我們看來,所謂的舊教(天主教)、新教(基督教),在信仰的樣態上呈現高度相似,對新舊教徒而言卻是壁壘分明的差異。
而「德意志宗教改革」觸發了全歐洲的宗教改革運動,這裡頭除了對教義解釋、認知的不同,也有世俗王權與教會教權的角力,甚至存在一部分「盎格魯-薩克遜人/文明」與「拉丁人/文明」的衝突,另外不可忽視的,還有當時天主教會的腐敗(最代表性的例子之一就是「贖罪券」)。
隨著天主教與新教之間的分裂與衝突越演越烈,從傳教競爭開始,一路升級到武裝衝突,甚至戰爭(最一開始是神聖羅馬帝國自己的內戰,後來整個歐洲都捲進去)。
後來1555年,《奧格斯堡和約》的簽署,雖然讓新舊教戰爭暫緩,但和約內「教隨國立」的條約,其實間接讓陣營劃分明朗化,而在神聖羅馬帝國鄰近的各國,也都為了自身利益,不斷醞釀衝突。
局勢持續緊張,新舊教兩邊的加壓下,《奧格斯堡和約》的約束力漸漸失效,最終瓦解。在一片戰火再起、愈演愈烈的過程中,西班牙下轄的「西屬尼德蘭」,也在1560開始爆發所謂的「尼德蘭叛亂」。
後來到1618年,壓力沖垮秩序大壩,爆發了「三十年戰爭」(Dreißigjähriger Krieg),這場戰爭最後的產物便是每個念國際關係的學生都熟悉的《西發利亞條約》(我們現在對「國家」的概念認知,便是該條約後才漸漸確立的)。
前面拉拉雜雜提到這些,是要談葡萄牙與荷蘭,葡萄牙在這場歐洲的大混戰中,便是屬於「天主教陣營」的要角;而荷蘭(當時還沒成為今日我們所認識的荷蘭),便是「尼德蘭叛亂」的主角,尼德蘭所反抗的西班牙則與葡萄牙同屬「伊比利聯盟」。
時間再回溯,地點換到英吉利海峽的另一端。1534年,不滿教廷不同意自己離婚的英王亨利八世,頒布了《最高權威法令》,帶領英格蘭教會脫離了羅馬天主教會,儘管與馬丁·路德、約翰·喀爾文的宗教改革不同,「英格蘭宗教改革」依然在當時被認為是「反教廷陣營」的一方;比起歐陸的新教,天主教會對當時的英國來說才是真正的敵人。
這就是為什麼英國水手約翰,會搭荷蘭的船、受僱於荷蘭,並與葡萄牙人處於敵對的關係。
葡萄牙在15、16世紀進入其殖民帝國(Império Colonial Português)的全盛時代,在非、亞、美各洲都擁有大量殖民地,不僅是史上首個「全球性殖民帝國」,也是歐洲最早建立、最長久的殖民帝國(1415年-1999年)。
看過《幕府將軍》影集的朋友,肯定對於虎永要約翰以沙畫地圖的橋段有印象,此事的背景是1494年葡、西兩國簽訂的《托德西利亞斯條約》;該條約作亞歷山大六世教宗的仲裁下,列明葡、西兩國共同壟斷「歐洲以外的世界」,以維德角以西300里格(大約1770公里)作為兩國分界線,以東為葡萄牙勢力範圍,而以西即為西班牙所擁有。
而16世紀的英國,也加入對外殖民的行列,從私掠滿載新大陸財寶的西班牙遠洋船隊開始,迅速累積財富、實戰經驗與海戰實力,這自然對由葡、西兩國宰制的秩序構成挑戰。當時的英國正是伊莉莎白一世時期,這也是為什麼約翰會常常提到「我的女王」。
至於其他的歐陸國家,當時還有一大主題,就是「繼承權」引發的角力、衝突與戰爭。這時看過一遍整個歐洲,不難看出,一切都在朝著全面大亂鬥的方向前進。
葡萄牙殖民帝國當時在東亞,實質佔領馬來西亞馬六甲州、澳門,並在日本長崎建立商貿據點,企圖掌握包含明帝國在內的整個東亞市場。
約翰作為一個「攪局者」,打入日本市場便能為荷蘭與英國破壞葡萄牙的「壟斷地位」,因此約翰與葡萄牙集團的衝突同樣存在政治與經濟上的因素。
《幕府將軍》影集的起始時間,便是1600年,前述所寫的,基本上就是1600年葡萄牙、荷蘭與英國各方的極簡介,至於1600年後的走向,我下一段來補充。
1618年,在經歷了長達近半世紀的摩擦與衝突,歐洲爆發了「三十年戰爭」(Dreißigjähriger Krieg);而葡萄牙殖民帝國在16世紀國力到達頂峰後,開始面對新興殖民帝國如英國、荷蘭和法國的競爭,最終開始走向衰落。
1621年,隨著西班牙與荷蘭簽訂的十二年休戰條約即將到期,西班牙帝國試圖再次征服荷蘭共和國,而當時整個歐洲都意識到這點,因此紛紛以各種形式「參與」其中。
這場哈布斯堡尼德蘭(西屬尼德蘭)與西班牙帝國的戰爭,自1568年打到1648年,中間只有1609年—1621年的「十二年休戰」和平時期。因為時長跨度達八十年,因此往往被記載為「八十年戰爭」(Tachtigjarige Oorlog)。
值得留意的是,1624年,荷蘭佔領了澎湖,與明帝國爆發了「風櫃圍城戰」,最終雙方議和,荷蘭轉進大員(台南),台灣開始進入「荷蘭時代」。
最終,1648年《西發利亞條約》簽署,其中包含《明斯特和約》,尼德蘭七省聯邦共和國正式被確認為一個獨立的國家,成為「荷蘭共和國」;因此八十年戰爭也被認為是荷蘭獨立戰爭(或稱荷蘭起義,Nederlandse Opstand)。
而在「三十年戰爭」與「八十年戰爭」同步落幕後,荷蘭與瑞士的獨立受到保障,而荷蘭更接著成為了新的海上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