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過一些書評,都是為抬舉作者的「名氣」而寫的,又或者是「暗地」裡抬舉「自己的品味和氣質」而作的,這是一個很奇特的矛盾,又自大又自卑,自卑的當然是「自己的觀念」無法高於作者,只能艷羨,只能像宗教模式那樣膜拜作者,自信的,卻是他能明白作者的意念,如果作者是「神」,自卑地對衪膜拜是應該的,如果作者是「神」,當看完衪的著作之後,向周遭的凡人表現出鄙視也好像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只有他在偶然的機緣巧合下,得以看到這些「神喻」,旁邊的凡人,眾人皆醉。
我沒資格作出評論,因為有可能我也是這樣的一個人,但我卻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我確是極愛「新舊約聖經」,就算看畢十次,仍是繼續翻看,我確知那是真正的「神喻」,我也膜拜聖經內容中所指向的那位「神」,我在衪面前自卑是理所當然的,在這著作裡頭,卻又叫我找到自信,成為了我的偏見。
沒有人會把同一本書看上超過三次,但我卻反轉了這種認知,看上超過四次的書會形成一種「自信」,就是此書不單值得看四次、還可以看五次六次,結果我有絕對的把握去宣示,我曾看過這本奇書十次,仍值得我去看十一次、十二次......
如果你喜歡看書,又喜歡寫書評,我有絕對的信心,當你看完新舊約聖經之後,再寫書評,你將會是一個脫胎換骨的人,你的自卑和自信亦會達到一個高度,一個恰如其份的高度,不偏左右。
值得你去讀的書你沒有讀,不值得你去寫的書評,卻寫了一大堆,因為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蹉跎了一生卻從未念過全球最暢銷的奇書,你識字嗎?這是我的偏見!
幸好我處身的地方有言論自由,也有偏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