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對人很好,但是沒有人想要!人們要的是我對他們真的好。
在困苦的時候,有兩顆饅頭,我會留一顆給朋友,這件事沒有人記得;他們記得的是以前的五星級飯店、現在的米其林!
明清的諷刺小說,有個書生幫人測字、寫家書為生!每天經過市場時,會給乞丐兩個銅錢。後來時局不好,生意愈來愈差,他就只能給乞丐一個銅錢了!結果那個乞丐到處說書生欠他錢?
我的人生經歷告訴我,那位書生的故事,應該不純粹是虛構的。
婚前,一根隨便的冰棒,我們可以吃的很開心;婚後,買的不是義大利的雪糕,她的臉色就很難看!
我不是不好的形容都用她,因為我寫的是心路歷程,而我是個他,對象自然是她了!如果是位女性,第三人稱就不一樣了。先說清楚了,爾後也是如此。沒有任何性別歧視的意味在裏面。
記得小學遠足時,我帶的是麵包店的餐盒。在風景區看到一位賣飲料的老太太,衣服有點破,我就拿了一塊麵包給她。同學也跟進了。另一位同學帶的是飯盒,我看著老太太把我同學的飯菜通通裝在她已經吃空的便當盒裡,結果我的同學餓了一下午。那時只覺得有點怪怪的,卻不知道是那裡不對。後來看到一句話,我很少直接相信什麼的,這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卻讓我馬上接受了!十年的迷惘,一句瞬間明白!
不是人間無真情,但是真情到底是什麼樣態?有人明瞭嗎?或是真能守一世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