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11打工,我得承認這的確是小說看太多之後的副作用。
每天我都以為會有一個長的活脫脫像是從流行雜誌裡走出來的美眉,然後總在十點零五分進入店裡,她會拿一份民生報,以及一瓶藍色利樂包低脂鮮乳,而且還是二十元的那種。
她總會剛好給我三十元,而且是兩個十元硬幣與兩個五元硬幣;接著把報紙夾在左手腋下,右手以姆指、無名指、小指拿起鮮奶,以食指和中指夾起一根吸管;她會笑一笑,然後點點頭。
接著某一天她會突然遞給我一張百圓大鈔,當然我會很巧的發現鈔票上寫有她的名字,不用想她的筆跡一定相當娟秀,因為小說裡的女主角剛好的都會不約而同的筆跡娟秀而令人感動到想哭的地步。
而長相漂亮這點更是不用多費唇舌解釋的,當你看見一本愛情小說,甚至你還不用翻開閱讀,你就可以知道裡頭一定會有個漂亮並且靈秀的女主角,然後她會和男主角愛的很辛苦,要不就是一開始會互看不順眼,吵吵鬧鬧的但最後還是會愛成一團無法自拔,差不多是連命都可以不要的那種程度。
事實上看這種小說最大的樂趣在於,所有人都知道這兩個吵鬧的傢伙到最後一定會互相對眼,但好像就唯獨他們兩個當事人不會知道,因為他們得繞了一大圈才會知道原來對方是彼此生命中唯一的真愛。
我曾經試圖寫信去問那個作者怎麼會這樣?結果她回信告訴我愛情使人豬頭不是?其實我覺得她才是豬頭一個,否則怎麼會寫出這種豬頭到不行的愛情故事來。
但是無論如何我是不會這麼做的,畢竟還是不要得罪搖筆桿的人會比較安全些,否則難保我的名字會莫名其妙的出現在某本不紅的愛情小說裡,而且還是一個衰的沒完沒了的豬頭。
儘管我是這麼的唾棄那些把愛情寫的感人肺腑的愛情小說,但我還是會每一本都跑去買來看看,然後看完之後再嘲笑自己真是浪費生命,接著起碼會憤世嫉俗並且沮喪好一陣子。
沒辦法,我老是追不到女生,所以我只好參考這些暢銷的愛情故事,看看裡頭的男主角都是怎麼把到美眉的。
如果換一個浪漫點的說法則是--閱讀是為了滿足現實生活中的缺憾。
於是在喝了兩杯愛爾蘭咖啡並且發現老闆娘都是歐巴桑,然後每天買一杯熱奶茶結果發現那些美眉等待的只是我趕快付錢,所以我只好試著跑去貓空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讓我邂逅到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美少女、結果卻在半途就迷了路於是只好打消念頭之後,我決定換一個經濟又實惠的方式--
去7-11打工。
當我的打工生涯進行將近一個月,並且因為誤收三張偽鈔而感覺到相當之幹於是才意識到這種念頭實在過份天真並且容易賠本而打算洗手不幹時,我在這天下午發現一個疑似我會愛上她的女孩。
她的皮膚白皙,但我覺得那應該算是蒼白;她的眼神迷濛,但我懷疑那是因為她剛睡醒,她的身材清瘦,但我判斷她應該沒什麼胸部。
不過沒關係,因為她是我喜歡的類型,而且我懷疑她對我也有好感,因為她筆直的向我走來。
大約有五秒鐘的時候,我感覺到心花怒放,但是五秒鐘過後,我感覺到相當錯愕。
你懂不懂排隊!
她就站在我的面前,以一種非常兇狠的口氣落下這句話,我低頭一看,發現櫃檯前正好被擺上兩杯思樂冰,並且有一個小小的手掌拿了幾個銅板,擠到她的面前準備想要付錢,旁邊還有一個比較高但也只比櫃檯高出一顆頭的小女孩十分驚恐的看著她。
當場陷入一片尷尬,我看見那個比較高的小女孩好像一副遇到壞人快被嚇哭的表情,沒有辦法我只好趕快拿起那個我連他頭頂都看不到的小小孩的銅板替他們結帳讓他們快跑。
為此這個女孩還非常不爽的瞪了我一眼。
臭小孩。她說。
然後那兩個小孩拿起思樂冰拔腿快跑,並且在逃命之餘還不會忘記拿兩根吸管。
小的維珍妮。
疑?
我要一包小的維珍妮。
好。
我以非常快的速度拿菸給她收錢找零給發票,為時大概不過五秒鐘。
謝謝。
女孩露出一抹虛弱的笑容,然後離開。
女孩離開之後我突然覺得鬆了一口氣,甚至我懷疑我剛剛一直在發抖也不一定。
我仔細的回想這不過一分鐘不到的時間,我的心情竟然猶如坐了一場雲霄飛車那樣。
女孩出現--心花怒放。
女孩生氣--錯愕害怕。
女孩離開--百感交集。
百感交集?是的,百感交集。
她的笑容非常甜美,雖然只是將嘴角微微上揚,而不是那種發自內心的微笑,但我相信不管是任何人看了那種微笑都會覺得已經夠了。
足夠了。
若不是因為她實在太兇並且討厭小孩的話,我想我會為她瘋狂。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女孩滿意我的服務速度,她每天下午都會來買一包小的維珍妮,並且將發票塞入櫃檯上那個愛心募款箱裡面。
好幾次我都想試著告訴她那個箱子只收現錢而非發票,但想想她的脾氣是如此之差於是只好作罷。
反正我再撈出來就好了。
但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我竟會將那些發票拿回家仔仔細細的收集存放。
當我差不多收了第二十六張發票之後,我和女孩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不過並不是在7-11裡,而是在朋友的聚會上。
她隨著她的朋友一起出現,我一度懷疑那不是本人的她,而只是一個和她有同一張臉的陌生人。
因為這個她臉上總是掛著淺淺笑容,並且她看起來相當溫柔可人,而且,一旦有人抽菸的時候,她就會相當客氣的請他不要這麼做,理由是她對菸味過敏。
重要的是,她彷彿從來沒看過我這個人似的。
儘管差異是如此之大,但我十分確定她就是我每天會遇見的那個維珍妮女孩,因為那微笑的方式,錯不了的!
儘管只是將嘴角微微上揚,並不是發自於內心的微笑,但是已經令人感覺到足夠了的那種笑容。
終於,我找了個機會接近她,並且問:妳真的沒看過我?7-11?小包維珍妮?插隊付錢的臭小孩?
她十分不解的搖搖頭,然後微笑說要去一下洗手間。
讚哦。
維珍妮女孩離開之後朋友把我拉到一邊喜出望外的說,並且偷偷塞給我一張他向朋友要來的電話,說這是他的一點小心意,他說他看的出來我十分喜歡這女孩,並且基於哥兒們的情誼,他願意把這到手的機會忍痛割愛給我。
只不過代價是我得請他吃一客牛排。
維珍妮女孩沒再回來,我想她可能是尿遁了也不一定,但究竟是為什麼呢?
我以一客牛排的代價交換那張電話,但卻沒有勇氣按下那十個號碼,因為我不知道哪個才是真正的她。
隔天我又見到那女孩,依舊是7-11,依舊是睡眼惺忪,依舊是小包維珍妮,依舊是將發票塞進那募款箱裡。
依舊是一副不認得我的樣子。
我沒有問她昨天為什麼不告而別,我只是覺得有點失落。
哪一個才是真正的她呢?我想我知道答案。
當維珍妮女孩把第五十張發票塞進募款箱時,我決定問她一個問題--
妳真的沒見過我?
什麼?
於是我當場撥了那個號碼,她口袋裡的手機響起。
妳就是那天聚會的女孩不是嗎?妳真的沒見過我?
維珍妮女孩的眼神一黯,她說了聲謝謝,然後離開。
不,其實她並沒有真正的離開,她在外面拆了包裝然後燃起一根維珍妮,我看見在菸霧迷漫中她的側臉,有點憂傷,有點迷亂,彷彿隨著菸霧散去之後,她的存在也會隨之消逝一樣。
維珍妮女孩捻熄了菸,拿起手機,回撥。
我接起手機,聽到她說在對面的咖啡館等我。
男人不該讓女人等待是不是?於是我急call了大夜班的那個傢伙,並且以兩張電影票的代價求他幫我代班。
半個小時之後,我走進對面的咖啡館。
你來的好快。
維珍妮女孩抬頭看見我,然後說。
我怕妳等太久。我回答。
維珍妮女孩一直沈默的抽著香菸,我看見菸灰缸裡已經躺了五根菸屍,終於等到服務生為我上了咖啡之後,她才說了第二句話:我在試著戒菸。
吭?
所以我每天買一包小的維珍妮,試著減少一半的菸量。
維珍妮女孩的聲音相當細緻,完全沒有我想像中老菸槍特有的沙啞聲音。
那天為什麼不告而別?
維珍妮女孩的嘴角又微微上揚,她說因為那時候突然想要抽菸。
疑?
我不習慣讓別人看見我抽菸,除非是在能讓我感到安心的人面前。
我令妳感到安心?
嗯。
那又為什什麼裝傻?
那天是我的另一面,我的兩面沒有辦法同時存在,於是我只好裝傻。
什麼意思?
雙重人格。
維珍妮女孩的眼神開始迷濛,但我想這應該不是因為她剛睡醒,而是因為她的眼睛開始變溼;她一直盯著天花板,努力克制著不要讓裡頭的水份溢出。
你有沒有被心情傷透了心過?這是維珍妮女孩對我的第一個問題。
沒有,我沒談過戀愛。我回答。
我曾經很愛很愛一個男生,不知道為什麼我開始想要學他,我學他抽菸、學他什麼事都不在乎,學我深深愛著的他;但有一天他告訴我說想要分手,因為他愛上一個討厭菸味的女孩,他說那女孩會管他抽菸管他半夜玩樂,管他所有傷害自己的行為,他說那才是愛情,他還說在那女孩的身上他看見當初他愛過的我的樣子。
我無言以對,我的心糾的很緊,因為維珍妮女孩開始流淚了。
我的愛情不能如他所願,我只好選擇退出。
所以妳開始戒於?
維珍妮女孩搖搖頭,說:
反正都已經失去了,何必還要戒掉這習慣?
那又是為什麼?
有天我在這裡看見那女孩,我看見她一個人坐在這裡抽菸,她一邊流眼淚一邊抽菸,我突然覺得……
維珍妮女孩哽咽,我只得握著她的手,靜靜的聽她哭泣,以一種令她安心的姿態。
好像是過了一個世紀那麼久吧,維珍妮女孩才終於說道:
謝謝你聽我說這些,說出來總算是好過些了。
還是戒了吧!我試探性的問,誠心的建議。
戒了菸就能戒得了思念嗎?維珍妮女孩反問。
……。
最後她笑著說:你應該是那種會管女朋友的男生吧?
我不知所措,只好將嘴角微微上揚。
再見。她說。
再見。我說。
女孩離開的時候我看見她將手機丟進垃圾筒裡,我想我懂她的意思。
我沒再見過女孩,或許她真的戒了菸,或許她是去了別家便利店買菸。
我不知道。
我將那五十張發票拿出來新檢閱一次,然後連同那張寫有女孩電話的身打包收到抽屜的最底層。
上鎖。
這天我得依約定請那朋友吃牛排,才一坐定,他就急急忙忙的問我和維珍妮女孩散會之後的後續發展。
我向他要了一根菸,在菸霧裡,我把和女孩在咖啡廳裡的事情告訴他。
只有一根菸的時間,所謂的後續發展只有一根菸的時間。
那不是很可惜嗎?她流淚的樣子應該很美吧?我想她多少對你也有好感吧?
朋友心急的丟下一串問題,而我捻熄香菸,說:
當一段眼淚不是為你而滑落的時候,再多的心動都只是多餘,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