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之處:
- 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李尚福和魏鳳和均被指控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對抗組織審查。
- 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李尚福和魏鳳和都被指控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李尚福為自己和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魏鳳和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
- 貪腐行為:兩人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錢款,涉嫌受賄罪。
- 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審查調查中都發現了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 嚴重影響和危害:兩人的行為均被描述為嚴重污染了軍隊政治生態,給黨的事業、國防和軍隊建設造成了極大損害,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危害特別巨大。
- 處分和後續處理:兩人均被給予開除黨籍和軍籍處分,並取消其上將軍銜。其涉嫌犯罪問題均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不同之處:
- 具體違規行為:李尚福除了受賄外,還涉嫌行賄罪,而魏鳳和並沒有被指控行賄。魏鳳和被指控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而李尚福沒有這方面的指控。
- 形容詞使用:李尚福的行為被描述為“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而魏鳳和則被描述為“信仰坍塌、忠誠失節”。
- 污染領域:李尚福被指嚴重污染軍隊裝備領域的政治生態和行業領域風氣,而魏鳳和則被指嚴重污染部隊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