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為子女購置不動產,無論子女成年或未成年,父母親都應依法申報贈與稅。其中贈與價值的計算,以移轉時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若個人嗣後如出售或交換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屬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者,應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自交易時之成交價額中減除,據以計算所得額課徵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故取得成本於計算時相對較低,這在作財產規劃時,應列入考量因素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