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四章 自動檢查)
各項目之定期檢查
電汽機車
每三年項目
定期檢查
每年項目(引擎項目)
- 電氣機車、蓄電池機車、電車及蓄電池電車應檢查電動機、控制裝置、制動器、自動遮斷器、車架、連結裝置、蓄電池、避雷器、配線、接觸器具及各種儀表之有無異常。
- 內燃機車及內燃動力車應檢查引擎、動力傳動裝置、制動器、車架、連結裝置及各種儀表之有無異常。
- 蒸汽機車應檢查氣缸、閥、蒸氣管、調壓閥、安全閥及各種儀表之有無異常。
每月項目(連結裝置)
- 電氣機車、蓄電池機車、電車及蓄電池電車應檢查電路、制動器及連結裝置之有無異常。
- 內燃機車或內燃動力車應檢查制動器及連結裝置之有無異常。
- 蒸汽機車應檢查火室、易熔栓、水位計、給水裝置、制動器及連結裝置之有無異常。
一般車輛
每三個月項目
車輛頂高機
每三個月項目
高空工作車
每年項目(其他項目)
- 壓縮壓力、閥間隙及其他原動機有無異常。
- 離合器、變速箱、差速齒輪、傳動軸及其他動力傳動裝置有無異常。
- 主動輪、從動輪、上下轉輪、履帶、輪胎、車輪軸承及其他走行裝置有無異常。
- 轉向器之左右回轉角度、肘節、軸、臂及其他操作裝置有無異常。
- 制動能力、制動鼓、制動塊及其他制動裝置有無異常。
- 伸臂、升降裝置、屈折裝置、平衡裝置、工作台及其他作業裝置有無異常。
- 油壓泵、油壓馬達、汽缸、安全閥及其他油壓裝置有無異常。
- 電壓、電流及其他電氣系統有無異常。
- 車體、操作裝置、安全裝置、連鎖裝置、警報裝置、方向指示器、燈號裝置及儀表有無異常
每月項目(動力項目)
- 制動裝置、離合器及操作裝置有無異常。
- 作業裝置及油壓裝置有無異常。
- 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營建系機械
每年項目(機械整體)
每月項目(主操作部分與提醒裝置)
- 制動器、離合器、操作裝置及作業裝置之有無異常。
- 鋼索及鏈等之有無損傷。
- 吊斗及鏟斗之有無損傷。
- 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之有無異常。
推高機
每年項目(機械整體)
每月項目(動力裝置,與會碰到人體外觀部分)
- 制動裝置、離合器及方向裝置。
- 積載裝置及油壓裝置。
- 貨叉、鍊條、頂蓬及桅桿。
動力驅動的離心機械
每年項目
- 回轉體。
- 主軸軸承。
- 制動器。
- 外殼。
- 配線、接地線、電源開關。
- 設備之附屬螺栓
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人字起重桿
每年項目(機械整體/動力裝置)
每月項目(預防裝置,鍊條本身)
- 過捲預防裝置、警報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 鋼索及吊鏈有無損傷。
- 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 配線、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及控制裝置有無異常。
- 對於纜索固定式起重機之鋼纜等及絞車裝置有無異常。
前項檢查於輻射區及高溫區,停用超過一個月者得免實施。惟再度使用時,仍應為之。
升降機/營建用提升機/吊籠/簡易提升機
每年項目(機械整體)
每月項目(動力裝置,滑軌)
- 終點極限開關、緊急停止裝置、制動器、控制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 鋼索或吊鏈有無損傷。
- 導軌之狀況。
- 設置於室外之升降機者,為導索結頭部分有無異常。
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
每年項目
- 離合器及制動裝置。
- 曲柄軸、飛輪、滑塊、連結螺栓及連桿。
- 一行程一停止機構及緊急制動器。
- 電磁閥、減壓閥及壓力表。
- 配線及開關。
剩下的我們餘下章節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