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警特 刑法解題(第二題)

更新於 2024/08/2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甲下班後發覺放在公司樓下的腳踏車遭竊,心中氣憤不已。在步行回家途中,突然看到自己的腳踏車就停在路邊超商騎樓下。甲趨前確認該腳踏車為自己失竊之車後,想把腳踏車牽走,卻發現腳踏車被人上鎖。甲在超商旁五金行購買一螺絲起子,隨即以螺絲起子用強力方式把鎖撬開。破壞鎖後,甲正想騎上腳踏車回家,有一便服刑警全程目睹甲的行為,上前出示身分,請甲一起至警局配合犯罪調查。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評價?

難度:3顆星(滿分5顆)

難度3顆星理由:

  1. 考驗學生是否能熟練操作正當防衛(略難)
  2. 取回自己物品是否具不法所有意圖(算基本題)
  3. 容易漏掉螺絲起子該當凶器的討論

主要爭點:正當防衛時點、取回自己物品是否具不法所有意圖

為了節省各位的閱讀時間,以下擬答比較無爭議的部分就只列大綱不詳述。當然在真正作答時要完整寫出來喔!

基礎解答大綱參考

(一) 甲撬鎖行為,成立354毀損罪

1.構成要件該當(略)

2.財產犯罪之正當防衛時點

(1)通說認為,雖然在狀態犯之情形,一旦造成法定違法狀態即屬既遂,惟於財產犯罪之類型,行為人行竊或行搶之際,並未建立對該財物的穩固持有狀態,財物所有權人仍能主張正當防衛。

3.準此,甲破壞鎖行為係為了恢復對腳踏車之支配,惟甲係於下班後始發覺腳踏車遭竊,竊盜之行為人已對系爭腳踏車建立穩固持有,非「現在」不法情狀,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4.違法有責,成立本罪。

(二)甲欲騎走腳踏車行為,不成立321竊盜未遂罪

  1. 甲持之螺絲起子於客觀上足以對人之生命身體法益造成侵害之風險,該當本罪「攜帶凶器犯之」加重條件。
  2. 客觀上,甲正想騎腳踏車之際即被刑警帶回,未破壞原持有,不該當既遂,惟本罪有處罰未遂之規定。
  3. 主觀上,甲有竊盜故意,惟系爭腳踏車為甲所有,甲取回其腳踏車之行為具合法權源,不具不法所有意圖,故不成立本罪。

進階作答寫法

可以討論320保護法益係持有還所有,牽涉到甲行為會在客觀或是主觀構成要件擋掉。


有需要問刑法相關問題、免費批改申論的歡迎加入賴群喔

會成立這個群主要是因為我以前補習班的申論批改比較敷衍,沒辦法真的知道錯在哪。加上看到有蠻多考四等的經濟比較弱勢,考國考的資源少,希望能透過成立這群幫助更多人上岸。

賴群連結:

https://line.me/ti/g2/6ZmW-Ktn49MH3ZZ92X7WgSFTpFrSEU9LDIFrhQ?utm_source=invitation&utm_medium=link_copy&utm_campaign=default

raw-image














提供淺白的刑法申論解題(以四等為主),希望幫助更多國考生能上榜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有需要問刑法相關問題、免費批改申論的歡迎加入賴群,希望能幫助更多人上岸 賴群連結: https://line.me/ti/g2/6ZmW-Ktn49MH3ZZ92X7WgSFTpFrSEU9LDIFrhQ?utm_source=invitation&utm_medium=link_copy&ut
有需要問刑法相關問題、免費批改申論的歡迎加入賴群,希望能幫助更多人上岸 賴群連結: https://line.me/ti/g2/6ZmW-Ktn49MH3ZZ92X7WgSFTpFrSEU9LDIFrhQ?utm_source=invitation&utm_medium=link_copy&ut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Thumbnail
可能包含敏感內容
(凌虐)庭溶騎著高級越野腳踏車發現卜旻自甘墮落當宛其的賤奴!
我一直覺得這好像應該要是基本的法律知識, 但我真的沒想到身邊會有很多人不知道, 於是,也順便跟各位分享一下好了。 我朋友的爸爸(以下簡稱A先生)駕駛汽車,在路上被一個騎摩托車,違規跨越馬路的阿北撞(就是那種輕輕撞別人車自己慢慢倒地的情形) A先生在事故發生後馬上下車確認阿北情形,並多次表示要報警還
Thumbnail
車禍事故發生的當下,已成為事件裡當事人時,不論肇責比例或肇事原因,就是要先下車查看-已倒在路中的他者。 不是一勁咆哮跟辱罵對方,不論肇責,只要受傷的那方,都能在案件發生的6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喔⋯⋯。 🚴🚴🚴🚴🚴 至於,上班的尖峰時間,當車禍案件發生在眼前的時候,身為
Thumbnail
第一題(50%) 試從不同理論觀點分析強制性(非同意)刑事處遇措施之正當性基礎。 第二題(50%) 甲曾於民國(下同)90年時於涉犯刑法第321條之加重竊盜罪(下稱前案)。經判決有罪,短暫服刑出獄後,因求職困難,遂依靠炒股維生。詎料,100年12月1日,因美債危機餘波盪漾導致股價重挫,甲周轉不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分析私人停車場鎖車的行為是否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透過實務案例及法條解析,說明鎖車行為的法律效力。鎖他人的車、不讓他人把車子開走,是否構成強制罪?讓我們一同深入了解。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Thumbnail
可能包含敏感內容
(凌虐)庭溶騎著高級越野腳踏車發現卜旻自甘墮落當宛其的賤奴!
我一直覺得這好像應該要是基本的法律知識, 但我真的沒想到身邊會有很多人不知道, 於是,也順便跟各位分享一下好了。 我朋友的爸爸(以下簡稱A先生)駕駛汽車,在路上被一個騎摩托車,違規跨越馬路的阿北撞(就是那種輕輕撞別人車自己慢慢倒地的情形) A先生在事故發生後馬上下車確認阿北情形,並多次表示要報警還
Thumbnail
車禍事故發生的當下,已成為事件裡當事人時,不論肇責比例或肇事原因,就是要先下車查看-已倒在路中的他者。 不是一勁咆哮跟辱罵對方,不論肇責,只要受傷的那方,都能在案件發生的6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喔⋯⋯。 🚴🚴🚴🚴🚴 至於,上班的尖峰時間,當車禍案件發生在眼前的時候,身為
Thumbnail
第一題(50%) 試從不同理論觀點分析強制性(非同意)刑事處遇措施之正當性基礎。 第二題(50%) 甲曾於民國(下同)90年時於涉犯刑法第321條之加重竊盜罪(下稱前案)。經判決有罪,短暫服刑出獄後,因求職困難,遂依靠炒股維生。詎料,100年12月1日,因美債危機餘波盪漾導致股價重挫,甲周轉不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分析私人停車場鎖車的行為是否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透過實務案例及法條解析,說明鎖車行為的法律效力。鎖他人的車、不讓他人把車子開走,是否構成強制罪?讓我們一同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