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釜山、福岡遊記已經快寫完,我先把前面五萬多字印了出來打算先校對,一個委託我製作電子書的新手編輯問我:「印出來校對比較快?還是比較容易發現問題在哪?」
在多數人還不習慣「不印出來改稿」或者「印出來校對再掃瞄給美編」前,幾乎沒有人會發「排書」的案子給我,因為我遠在高雄,校對需要紙本書的書稿往返,若是在台北可以叫快遞送件比較方便。(事實上「排版/排書」才是我的強項!)
等到大家都習慣用任何形式,不再依賴紙本的往返,我才有比較多「排書」的案子。
說起校對要不要印出來校?這得分兩個部分來說:
一,編輯/作者的文字校對
身為作者的時候「印出來校對」的確會清楚很多,畢竟是「一張一張紙」,要確認「咦~這個我前面有提到嗎?」「我前面是用哪一個詞?」內容如果只是幾頁的字數,要從頭找還不難。但寫到五、六萬字了,要把文件再往回拉幾十頁,真的會令人崩潰。
像是我的遊記,我是從決定出發前開始寫訂機票、船票、飯店的行程,多少會提到預訂時的注意事項,不過真正開始出發、搭機、入住飯店時,難免會再提醒一些注意事項就得往回到前面寫的看看到底之前有沒有提到?是放在預訂的時候好,還是出發的時候好?訂票有訂票的注意事項,但出發時又有出發時的注意事項,那麼就要決定要全部放在一起,還是拆成兩個部分?或者也會看看是否有多餘重複提到的?或是漏了什麼需要補上的?那麼,當然是印出來會比較好發現它的排列組合或是要放在哪一個部分比較好。
若就寫劇本、小說篇幅比較長的,印出來可去將一場一場戲、每一個段落獨立出來,再去排列組合,有時候前後一調動就會有不同的劇情發展,或是在排列中會發現「這裡就是多餘的」直接拿掉。印出來校對思考是好一點的選擇。
如果從編輯的角度看,「完全沒有校對過」的初期,我自己本身覺得「印出來」比較好改,因為初稿的修改會有很大的機率有大篇幅的更動!如果有平板,也是可以用平板改,我的《女朋友寫給女朋友》就是用平板改,但它與我現在在寫的新的內容不一樣,這本《女朋友寫給女朋友》是我本來就張貼在網上的文章集合成書的,四十幾篇發表在網路上前後,我應該都讀過數十遍,改的幅度不大,所以用平板改,但也是畫得整個平板上的文件亂七八糟的XD
而我的編輯教育訓練是這樣的:
作者的稿子來,我校對過一次給作者看,如果是大作家也容不得我改太多,他們的文字能力比我菜鳥時期強很多,我當然是依作者的改。當時還是「傳真」年代,作者改好回傳給我,我再把他改過的文字,重新在文字檔做修正!(當然全部都是紙本)來來回回二、三校後,在發排給美編前給兩個同事、一個主編確認過(當然也會有我鬼遮眼他們會再找出來)整理好文字檔、圖片檔燒成光碟或存成MO給美編(也是有時要直接帶去美編家坐在美編身邊改稿的。)
在「進入排版檔」「做成電子書」的前製時期基本上都要讓「內容」是幾近正確不用再改的狀態。這個階段我的確都會覺得「印成紙本」比較好校對!
二,已經排成書、做成電子書的完稿後期
只不過在「進入排版檔,做成電子書的前製時期基本上都要讓內容是幾近正確不用再改的狀態。」已經不是現代編輯信奉的工作流程了!某種求快的時代裡的迷思:
反正你就先排版我再校對啊!這樣比較快!(沒有,笨蛋才這麼做!)正確的流程就是進到版面、寫成xhtml的時候,是不會再做「大幅度」的修正,以一本書224頁來說,每一頁平均改一個地方,共224處要改就很可怕的多了!(有時候量化數字,就比較好意識到那樣的流程是不是沒有效率)
在我的編輯訓練裡,美編做好的第一版一定會印出來看,這是肯定的,因為要確認版面(老闆、作者要看)但修改的幅度不會太大,我從前的編輯訓練是連一個錯字都要打成文字給美編,我才不要自己找麻煩咧!能在進版面修改好給美編是最好的!而且最多不會讓美編在版面上改到「第三次」,第一版列印出來沒有改很多就不會再印了!要不自己改,要不就是簡單寫給美編改。
有沒有「改很多」就看編輯個人造化了,我自己才不要找自己麻煩,文字、內容不整理好,進版面還改得死去活來。像《一個人上路,去日本住三十天!》這本書,我既沒有列印出來,也在平板上改了幾篇就覺得不需要,而直接在我的排版檔裡改。因為我既是作者也是編輯更是美編,知道不會再大大更動,就直接在檔案裡改。
現今我比較多的委託案都是電子書,而電子書對於「改稿」這件事的限制更嚴苛了!
電子書寫成xhtml檔案時,要改還真不容易,因為「沒有頁碼啊!」改一個地方,除非是明顯的大小標,或是格式的更動,不然改一個字,就是要用「搜尋」啊!不然你以為美編找到你那行?那個字?一行一行找?一個字一個字看?
例如:這篇文章的「亂七八糟的XD」後面加一個句號。你怎麼找到的?當然也是搜尋,對吧?一本書不多算,算五萬字,你要找到其中一個錯字就要搜尋一次,假設五萬字有八個章節,八個章節裡各有十五個錯誤要改,那請問要用Ctrl+F(搜尋)的功能,要找幾次?120次!(你在文字檔改好有沒有比我搜尋120次快?當然有!)
改稿要不要印出來看?要!作者寫的時候、編輯整理文字的時候,印出來看的確是比較好對!但是進版面了、寫成xhtml檔了,最好的作法是:不要有大量修改的可能!
若是沒有「大量要修改的地方」我是不會印出來啦!紙本書我會用pdf改,電子書截圖改。大概這樣!
這篇是回答問題。
新手沒關係、沒有編輯經驗沒關係,認真想知道的,我都會寫回答給你!我所說的也許已經不是「現在工作的習慣和流程」但是通常是「有效率」的工作方法。沒為什麼,因為我是一個討厭浪費時間在工作和跟不花時間學習的人身上的人,我喜歡工作快點做完去玩,而不是一邊不想花時間學習有效率的方法,一邊抱怨人生只剩下工作!
題外話:什麼都不會、問題很多,但很認真學習的笨蛋,比只有小聰明卻什麼都不學還沾沾自喜覺得自己很專業有熱情就好的討厭鬼好多了!
圖:20240827,久違去咖啡店喝咖啡改稿,但冷到我頭痛。iPhone S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