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預謀和臨時起意的區分主要在於行為人是否在犯罪前有計劃和準備。以下是一些關鍵點:
預謀:
計劃和準備:行為人在犯罪前進行了詳細的計劃和準備,例如購買工具、選擇犯罪地點、觀察受害者行蹤等。
時間間隔:從決定犯罪到實施犯罪之間有一定的時間間隔,這段時間用於計劃和準備。
冷靜思考:行為人在犯罪前有充分的時間冷靜思考,並且犯罪行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
臨時起意:
無計劃和準備:行為人在犯罪前沒有進行詳細的計劃和準備,犯罪行為是臨時決定的。
即時反應:犯罪行為通常是由突發事件或情緒激動引發的,即時做出的反應。
缺乏冷靜思考:行為人在犯罪前沒有充分的時間冷靜思考,犯罪行為是瞬間衝動的結果。
這兩者在法律上的區分對於量刑有重要影響。預謀犯罪通常被認為更為嚴重,因為行為人有充分的時間考慮其行為的後果,且仍然選擇實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