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釋一下標題
這篇不是要寫婚姻如何變成愛情的墳墓
這篇是要專注在說明經營婚姻的角色本質
並用新創公司做為譬喻
來闡述我為這個現象命名的:「評價分數遞減原則」
大家應該都聽過一種說法
婚姻就像兩個人一起經營一間公司
有些人用隊友形容對方
有些人用室友...
無論如何
法律的定義很清楚:兩個人以永久生活為共同目的所經營的一段關係
所以新婚就像新創
兩個有共識的人一起創立了一間新公司
一起合作要讓這間公司存續
接著我先來談談新創公司
新創公司相較於巨型企業
人數一定是少的
規模一定是小的
草創期間的公司章程一定是相對不成熟的
隨著公司開始壯大
初始核心成員會開始找尋更多志同道合的夥伴
或是招募更多有志一同的同事來為公司打拼
舉例:公司創始人 A B
假設 B 告訴 A
她需要新的生力軍加入支援
而為了兩人的共同目標與公司願景
B 理所當然會找到她認為最棒的人選 C
並且說服 A 同意 C 的加入
假設 C 非常優秀
但人無完人
B 不可能給出 100分
因此將滿分酌減 10%
B 給了 C 一個 90 分的評價
這時候 C 的履歷被傳遞給了 A
B 給予評價的 90 分到了 A 的眼前
因為人無完人
除了 B 所看見的不足而已經酌減的 10% 以外
A 也再酌減了 10%
最後 A 尊重 B 的決定聘僱了 C
而此時 C 所得到來自 A 的評價分數為 81 分
隨著時間過去
公司又更加蓬勃發展
此時 C 需要一個夥伴的加入來分憂解勞
C 找上了 D 並給了 90 分的高度評價
最後 A 基於尊重夥伴 B 與 C 的立場
勉為其難的同意了 D 的加入
之所以會稱作勉為其難
是因為真的很勉強
而且是客觀數據的事實勉強而非主觀上的心理勉強
我會證明給你們看:
隨著「人都不完美」與「評價分數 10% 遞減原則」
即便對 C 而言 D 已經 90 分了
對 B 而言 D 只有 81 分
同理對 A 而言 D 僅有 72 分
此時
換作是你
你會希望一個只有剛好及格的人
加入自己辛辛苦苦披荊斬棘創立的公司嗎?
如果剛好及格 60 分就能夠加入
那麼一個好手好腳會呼吸的肉塊都能夠加入
何必辛辛苦苦的開啟招募流程吸引篩選人才?
所以對 A 而言
真的已經很勉強了
必須要很辛苦的才能說服自己讓 D 加入自己的公司
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諮詢服務中心統計,一般民眾創業,一年內倒閉比率高達九成,而存活下來的一成中,又有90%在五年內倒閉,也就是說,每年新成立的公司有99%會在五年內倒閉,只有1%存活。
再來我們將議題拉回到婚姻關係
很多人說結了婚之後
兩個人的事情就變成了兩個家庭之間的事情
對
但也不對
兩個家庭一定會在某種程度上相互影響
例如:
從相對間接的原生家庭對人格特質的影響
到更加直接的雙方家庭的往來互動合作幫忙
但是一旦任一方的家庭成員開始僭越了上述的份際
開始把自己經營婚姻的方式、理念、價值觀...等等
強加到雙方的任一方身上
就是我標題所提的「介入」
每一段婚姻的主角都是婚姻的雙方當事人本身
在法律的層面如此
在心理的層面更是如此
曾經聽過一個諮商師朋友說過
應該盡力避免自己的家人介入婚姻中的任何事
人多口雜
人越多情況越複雜
這完全就可以適用我前面所提到的「評價分數遞減原則」
在一段由 A B 所共同經營的婚姻裡
雖然對 B 來說引進 C 的加入好像幫了她一個大忙
但是 C 又會找來 D
D 可能又會找來 E ...
隨著評價分數不斷的遞減
最後總有那麼一位我們姑且稱之為 "X"
也就是 B 的其中一位家庭成員
對 A 來說是不及格的
此時 B 如果仍然堅持 X 家庭成員的存在
對於 A B 雙方的婚姻具有不可抹滅的貢獻時
最終都將導致 A B 的婚姻產生裂痕甚至消滅
2022年離婚數來到4萬7888對,而婚齡未滿5年就離婚者占了34.75%,創下10年新高。
有人針對離婚的數據調查背後的主因嗎?
有多少走不下去的婚姻是跟任一方的家人介入有關?
e.g. 婆媳問題、另一方家人過度干涉婚姻生活...等等
明天我將正式提出答辯狀
除了堅持做對的事情以外
也是留下一個本於事實的紀錄
未來讓孩子希望客觀了解事情全貌時
可以透過訴訟過程中我所提出的書狀
來理解我對他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