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跟討厭差了一大段距離,不喜歡至少是在喜歡的範疇裡,只是不想不要而已!而討厭的鄰居就是恨了!
所以對於家人,頂多就是不喜歡,還不至於到討論的程度!
彼此喜歡的,無話不談、有點不喜歡的,保持距離、對於討厭的,直接當作空氣,視若無睹。
我這樣的態度不對嗎?可能吧!但是能保證自己不會不愉快。
莊子有個空舟之喻,當你的船被撞了,你會很生氣,但是當你發現舟上無人,它只是隨波逐流時,你的氣憤就不見了,事情還是一樣的事情,為什麼心境會不一樣呢?
所以盡量保持距離吧!那麼無論是父女還是夫妻,才能安穩地走到盡頭。
我想和妳在啟明星的光芒中醒來!跟我想跟妳開房間,有什麼樣的差別?撇開敍述的技巧,本質不是都相同?可能是愈來愈討厭塗文飾惡,我從不開口到拉開距離,已經有段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