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文:羅馬書7章18-23節「我也知道,住在我裏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如果我去做我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就有惡纏着我。因為,按着我裏面的人,我喜歡上帝的律, 但我看出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內心的律交戰,把我擄去,使我附從那肢體中罪的律。」
我的領悟:這次的經文是羅馬書中很有名的一段文字,主要是描述雖然我們基督徒很愛慕上帝的律法,但卻無法戰勝我們肉體中的惡律,使得我們屢屢在與自己肉體中的罪律爭戰時節節敗退,最後只能服從那個我自己肉體中的罪律。我自己很不服氣,很想要找出那個肉體中的罪律是什麼,讓我們想戰勝自己的罪律時一直吃敗仗?聖經中有相關的描述嗎?我今天在靈修時讀到以西結書23章,很可能代表其中一個罪律。這段經文是講兩個犯罪的姊妹:一個是撒瑪利亞(以色列國:除猶大支派的其他以色列人)、一個是耶路撒冷(猶大國),都是由雅各所出(創世紀32章28節;列王紀上12章20節),然後兩個姊妹被上帝所審判。但當描述她們所犯的罪,就說她們與埃及人、亞述人、巴比倫人「戀慕、縱慾、行淫亂」,因為「她戀慕亞述人,就是省長和副省長,披掛整齊的戰士,騎着馬的騎士,全都是俊美的年輕人。以西結書23章12節 」我思想我自己的狀況,的確,我也會被那樣的對象所吸引:年輕、多金、打扮時尚、有良好職業、前程似錦,想要藉著對方的好條件幫自己的未來加分、或者滿足自己虛榮的慾望;卻忘了我是上帝的孩子,我的未來應該是掌握在上主的手中,因此不去敬拜事奉上主,反而去與那看似繽紛璀璨的對象勾勾搭搭;甚至還有更甚者,腳踏兩條船,既與那高富帥糾纏不已,又到上帝的聖殿去敬拜,以求得到兩邊的好處。我發覺以西結書23章的確說中了我的痛點,我就是像那樣「戀慕、縱慾、行淫亂」,卻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是個還不錯的基督徒!因此我將自己淫亂的罪擺在上主面前,求主堅定我的心讓我單單只有敬拜上帝,讓上主成為我唯一的主,我知道上主既為我死在十字架上,祂也必負責我一切未來所需。
禱告:親愛主,雖然我在外表上看起來是個不錯的基督徒,但當比對以西結書23章,就好像是一個照妖鏡把我的原狀給顯露出來:我也是「戀慕、縱慾、行淫亂」那些看似美好的人事物,卻沒有專心、單單仰賴主的供應。求主堅定我的心讓我單單只有敬拜上帝,信靠祂,知道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等待祂賜下無比豐盛的產業讓我承接。感謝讚美主,如此感謝禱告是奉耶穌基督之名所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