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美國羅發號擱淺台灣恆春半島,船員被原住民殺死的事件,這在黃聖峰的演講中有提到的台灣史(文末附上連結)
美國將這件事情反應給大清帝國,大清皇帝說原住民不是大清帝國國民、那裡非版圖之內屬於生番地帶。換句話說,生番所管理、生活的地方不是大清帝國的領土。
大清帝國實際上有掌控的領土只有台島西半部跟澎湖,於是1867.6.13美軍決定報復性出征,這次行動稱作「福爾摩沙遠征」,但美軍軍官在這次行動陣亡。
1869 年 2 月的時候,美國領事李仙得跟排灣族領袖卓杞篤,在中國海關稅務司滿三德的見證下簽訂備忘錄。(滿三德他只是見證的第三方人。這代表瑯嶠下十八番社這十八社所在的地方,並不是中國的領土,所以中國海關稅務司他才只是擔任見證人的角色, 要不然他就直接跟美國簽就好了,為什麼只是見證呢哈)
總之影片中也說明很詳細,美國與瑯嶠下十八番社在1867.10.10簽訂了《南岬之盟》,感覺上好像是一個國際之間的條約,所以在美國的眼裡瑯嶠下十八番社(排灣族十八社)是國家嗎?
依國際法觀點,美國不認為這是跟一個國家在簽條約,而是跟一個政權簽協議,美國並沒有把他們當成一個國家;另一個原因是當時排灣族治理的運作模式,並不符合當時的國際法對於民族國家的形式上的要求,所以美國其實就是跟一個能夠控制當地的領導人簽一個約定。
大家可以去看黃聖峰演講~~
後來提到1874 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原因是1871 年琉球王國的船發生擱淺,結果船員被原住民殺,倖存者就逃回去琉球王國。
當時大日本帝國跟大清帝國,他們都在爭奪琉球王國的宗主國的身份。那時琉球王國的政策是兩邊都承認宗主國、兩邊都朝貢。日本這時就問大清帝國為什麼不去管台番?
大清回說:「這是置之化外的生番。」
日本就說:「生番害人,貴國置之不理,我國有必要問罪島人,因與貴國盟好,特先來奉告。」
大清說:「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
換句話說,大清帝國說生番所在的地方不是大清帝國的版圖,而且領土上的人民不是大清帝國國民。所以日本就向「無主番界」出兵,五月進攻,七月牡丹社輸了,然後日軍就移駐龜山長期駐紮。
這件事情大清帝國的立場是,雖然說生番不是大清帝國的國民,他們所在的地方也不是大清帝國的領土,但是,日本把軍隊駐紮在這裡,總是覺得怪怪的,所以後來大清就找英國幫忙,在英國的介入之下就簽了《北京專約》,然後兩國就針對牡丹社事件做成了一個協議。
大清透過英國的介入, 是企圖要主張說生番地方的領土其實是大清帝國的,但是如果要主張領土是大清帝國的,那上面的住民,必須要進行實質控制,後來大清就想說,前面有羅發號事件,後面有牡丹社事件,怎麼大家都對台灣很有興趣的樣子?那可能是有點重要吧!於是大清帝國就將台灣建省, 然後開始正式分治辦公。但是過不到 10 年,大清帝國就把台澎割讓給日本。
日本來到台澎,實際上也只能掌控大清帝國有掌控的部分,也就是台島西半部跟澎湖,東半部大清真的沒有完全掌控,可能有零星的據點有大清官員駐點而已,但沒有實質治理當地與管理原住民。
結論 所以那些主張說「大清帝國有台灣整島領土主權」的人,想透過「馬關條約廢除回歸台澎領土」的想法,根本不知道領土主權無法透過割讓條約廢除移轉回去大清帝國,假設真有辦法移轉~拜託你大清帝國只有台島西半部跟澎湖而已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