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斯卡羅」,談談羅妹號事件前後福爾摩沙的旅人們與旅行史(上)

2021/09/18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photo by PTS
號稱臺灣大河劇的「斯卡羅」自開播以來,臉書河道上的討論,與媒體發布的文章,已經把羅妹號(Rover,又稱羅發號)事件、南岬之盟與後續影響;大股頭卓杞篤(Tokitok)、法裔美籍的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1830-1899)與英籍洋商必麒麟(Wiliam A. Pickering,1840-1907)等人物,在這段歷史所扮演的角色與正負面形象,交代得非常清楚,我就不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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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仙得、必麒麟在羅妹號事件中,甚至前者對1874年日軍出兵臺灣,也就是所謂的牡丹社事件,位居關鍵角色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台期間時常到處涉歷探險的旅行經驗。像他們兩位的自西徂東的外人,也是1860年代以降,入臺從事探險旅行的重要群體,可以說他們開啟了新一波歷險福爾摩沙的旅行風氣。

在「斯卡羅」的首集開頭,曾以字幕向觀眾傳達「1858年(四國)天津條約簽訂後,臺灣開港通商,對外打開門戶」這個歷史背景。不過,簽約的時間點,並非實質開港的時間點,天津條約在1860年才換約生效,所以臺灣是在進入1860年代,才根據條約開港通商。
天津條約不僅增開通商口岸,也全面開放洋人「准聽持照前往内地各處遊歷、通商」。哪裡是內地?就此後洋人在清帝國間的旅行範圍來看,大江南北、長城內外、海陸邊遠地區(例如川藏滿蒙新與臺灣),只要不屬於沿海條約口岸地區,都是廣義認定的「內地」。
總之,天津條約形同全面開放,洋人在清國各地的旅行權。對台灣而言,則是港口通商與洋人旅行各處的權利,在1860這個時間點同時放行。不過呢,早在此前,已陸續有許多外國船隻,行經台灣周邊海域,或有試圖登岸從事探險者,因不熟暗礁、沙洲、海象,遇難並不是甚麼罕見的事。
例如1840年代,英國輪船內不達號(Nerbudda)與安娜號(Ann)先後在基隆外海及淡水附近撞毀。後者在海難中,不僅嚴重損失船上的奴隸與鴉片,生還者還被押送到府城囚禁。此外,海盜劫掠、被原民攻擊、俘虜,亦屢有所聞。
1850至1869年間,英、美、西、普、荷蘭等國均有船隻,接二連三在臺灣附近的海域遭難,1840年代更有過之。所以,羅妹號事件並非19世紀中葉,外國船隻在台灣出包的偶發個案。
沒有不平等條約當保護傘的時代,洋人因為跟黑水溝不熟,因翻船或劫掠而折損人貨,更甚者遇到原民為求自保而成為攻擊的對象,加以各國在台缺少政教或商務等派駐單位,協尋海難生還者的調查工作相當受限,究竟行蹤不明者是否遭到原住民出草,多無線索可以證實。

話說,當年培里率領的黑船前往日本叩關,途經台灣試圖調查海難的失蹤者,但一無所獲。不過,培里倒是在測繪台灣島與周邊海域地圖的部分,獲得些許進展。在《培里日本遠征記》(the Narrative of the Commodore Matthew Perry’s Expedition to Japan)中,留下了當時繪製的福爾摩沙地圖。
The Island of Formosa Island in Volume 1 of the Narrative of the Commodore Matthew Perry's Expedition to Japan(The Biodiversity Heritage Library藏)
較培里稍晚一些,同樣是1850年代,任職英國駐廈門領事館的斯文豪(Robert Swinhoe,1836–1877;又稱郇和、史溫侯),曾搭乘剛強號(Inflexible),從國聖港出發,途經臺灣府、打狗、旗後、枋寮、琅嶠、花東沿海等,完成22天的環台一周之旅。
斯文豪此行,係為了尋訪1848年在基隆遇難失蹤的歐美籍船員,拜會台灣府的官員時,對方雖答應發布告示協尋,但最後仍無下文。而斯文豪沿著灣岸勘查地方原漢風俗、礦產、自然生態,則是環台旅行最大的收穫。只是,1860年代以前,極少有歐美旅人的旅行足跡,深入島內奧地。
Robert Swinhoe photo via wikipedia
1860年以降,淡水、雞籠、台灣府(安平)與打狗陸續成為條約口岸,各國領事館、洋行、海關辦事處等機關,漸次在口岸設點。洋人赴台,或有傳教使命、商館職務、外館公務,或從事自然人文調查,這些人群的身分與在台從事的工作,扮演的角色與抱持的目的,經常是多重的。
想要傳教、探勘商機、資源,或深入了解殖民經略的可能性,當然不能只侷限在口岸活動,至於辦理外交,或採集調查研究,若不接地氣的接觸各地風俗民情,當然也行不通,所以,前往島內的未踏之境,是必要也是需要。

前述提及的英國駐廈門領事官員斯文豪,在1861年再度來臺,擔任英國駐台副領事。斯文豪除了是西方首位正式駐臺的外交官,他也是一位出身倫敦國王學院的博物學者。
斯文豪駐臺數年間,除了負責外館業務與在臺僑務,建立府城、淡水與打狗的駐英領事單位,也走訪過去他乘船環台未曾到過之處。採集鳥類標本之外,他曾深入玉山山區觀察水鹿生態;也到過花東、恆春訪查原住民;對英國政府也提出探測島內自然資源的建議。
斯文豪之後,必麒麟在也來了。他曾經是個航行經驗豐富的水手,到過緬甸、暹羅與馬來群島,全身流著沒有冒險犯難就會死的血液。此後,他被網羅進入大清海關,1863年被派往打狗擔任檢查員,接著轉任安平。海關主要負責往來船貨的查驗與徵稅,但不是每天都有船貨進港,單調的工作性質跟他到處趴趴走的個性格格不入。
書封取自網路
1898年出版的《歷險福爾摩沙》(Pioneering in Formosa : recollections of adventures among Mandarins, wreckers & head-hunting savages)裡,必麒麟曾提到任職打狗之際,假日無處可去,生活倍感無聊,開始了他沿著水路釣魚、泛舟的活動,時間一久,足跡越來越往奧地延伸。
此前已來臺向原民宣教數年的天主教道明會,幫忙必麒麟引路,郭德剛(Fernando Sainz,1832-1895)神父曾幫忙撰寫介紹信,開啟了他接觸與觀察高屏地區(前金、萬金)漢人村莊、原民部落的機會。職務之暇的必麒麟,在島內各地探險,了解資源、生態與各村落族群風俗,逐漸嫻熟各種方言。
郭德剛神父photo via wikipedia
另一方面,必麒麟也積極廣結清廷在臺官員,與怡和等外資洋行的人際網絡。然後,他逐漸從一個被引路者,成為內地探險的通譯與嚮導,帶領初來乍到的歐美人士,進入原民部落訪問。像是1865年,長老會的馬雅各(Dr. James L. Maxwell,1835-1921)牧師,在必麒麟帶領下,來到高雄與臺南的平埔族部落宣教與行醫。
馬雅各神父photo via wikipedia
憑藉著上述的旅行經驗與人脈,必麒麟在1867年成功轉職,先後進入天利與怡記洋行,公司提供經費、馬匹和僕役,更有利他進入西人未曾到過的原漢村落,進行探勘商機的旅行,也順勢擴展漢番人際網絡。
而1867年這個時間點,剛好發生羅妹號事件,從福州來臺的李仙得,在必麒麟的隨行之下進入琅嶠十八社,進而與大股頭卓杞篤交涉,達成南岬之盟的協議。協議之後,李仙得又曾來臺的數次,探查礦藏、收集博物標本,記錄台灣社會的風土民情、族群關係、地質地貌、鄉鎮分布等,足跡遍及南北臺灣。
例如1869年底至1870年初,李仙得第七回訪臺,採取陸路從淡水前往臺灣府,再從打狗抵達萬金,此次也有必麒麟陪同,也有攜帶攝影師,與十多名抬轎苦力。
不過,當時臺灣的陸上交通,多有狹窄、未經整備,輪車難行的問題,舟楫仍是李仙得在臺灣南北間移動的主要方式。通過數次來臺的機會,李仙得從中蒐集大量一手情報,並繪製成地圖。在「斯卡羅」一劇中,李仙得經常伏案查閱地圖,或是在手記中繪圖。
1874年,李仙得以其任職廈門領事期間,往返兩岸處理外事的報告,整理成《臺灣紀行》的未刊書稿,內容除了承載李仙得數次在臺的見聞,亦收錄了豐富的攝影、地質、地圖資料,此外,這本圖文並茂的著作,並非單純的遊記,更集結了他對荷西、清代與19世紀西人對臺灣的書寫與認識。
書封取自網路
2013年由臺灣歷史博物館出版的《李仙得臺灣紀行》,係由學界歷時十多年,對美日兩地的李仙得未刊書稿版本進行比對與研究,並蒐羅相關史料,所整理而成。
(未完待續)
本文最初發表於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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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嚕貓的狗奴,很魯蛇的自由寫作者,2018年定居方格子,在這裡寫旅行史、遊記與魯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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