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放寬入伍條件
國防部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放寬提前退伍軍士官的再入營限制。根據新草案,只要依規定申請提前退伍並獲准者,離營滿一年後即可重新參加入營甄選。同時放寬身高限制至150公分以上,並取消性別區別及上限限制,修正刺青限制,使其與現行志願士兵規範一致。
人生可以黑白 但不能迷彩的真正原因為何?
去年對外宣稱招募成效百分之百的國軍,如今卻因為退伍人數逐年攀升,不得不放寬入伍條件,並推出三個要努力的面向「減少人力流失」、「提高留營意願」及「提升招募成效」,但其實這三個面向一直以來都是國軍各單位持續推行的,但針對這三個面向,上級長官真的有傾聽基層聲音嗎?
我認為國軍最令人詬病無疑不是同酬不同工的狀況及繁雜的業務量,再來便是太多經驗不夠的軍士官出現,導致部隊有了無法團結跟互相埋怨的情事發生,以下是我個人見解:
一、上級過度保護及幹部不願管教
現在由於申訴管道眾多,長官也害怕出事,因此基層部隊的資深幹部們漸漸不願意去管教基層士官或士兵,因而產生公務執行上有了「會做的做死」的聲音,沒錯,就是執行勤務上的不公,我們都知道軍人的門檻很低,又加上義務役時代來臨,因此會有欠缺家教或者本身能力較差跟行為較為強勢的人出現於部隊,而當較資深幹部不想被申訴所以對於管教方面不願意花更多時間執行,便會讓公差勤務的分配上出現不公,因此我認為恢復相關軍事處分的措施是必然,例如各單位重新設置禁閉室或者加重行政懲處,例如減薪等必須合理併真正實施。
二、同酬不同工
同酬不同工一直都是國軍的問題,上級長官一層一層為了讓任務順利執行,通常都會讓能力較為優秀或值得信任的去完成,但是薪水上卻沒有與其他人有所差異,更別說目前國軍的升遷制度並未看重所謂的個人能力,上級長官在受訓的規劃上,也會派較能通過的人去受訓,但當過兵的都知道,證書越多,做的事便會越多,而有些較為不受控制的人安排受訓便會故意不完訓,而我們能做的處分又有限,因此在薪資沒有區別的情況下,能力較為優秀的人才便不會選擇繼續為國軍服務,我認為國軍可以針對證書的多寡來增加薪資,以及取消所謂領導及非領導職讓所有軍士官都參與所謂值星勤務,並且針對重要業務增加接任條件,例如:訓練(參三)、人事(參一)、後勤(參四)、情報(參二)等必須完成相關受訓取得證書才得以接任,也因為有證書而能增加額外津貼,以達到不同工不同酬。
三、升遷考核的制度
接著是升遷的制度,長官總是會把能力差的人往外丟,簡單來說,他們認為可以用的人,便會把人留在身邊來讓任務順利完成,而能力較差的人就會盡量讓他去受訓或支援,而軍中升遷很簡單,年資、體能、考績以及所謂的個人考核用的資積分都有達標準便可升遷,那資積分從何而來呢?資積分其實在外面的公司來講就是所謂的個人績效,而長年被流放在外支援的,便會因為支援而參加多次演習,讓他的分數多了不少,或者因為不適合部隊領導而改去當幕僚職位的,也會因為業務方面而讓他多了分數,從而導致原本認為能力較差的人反而升遷較快,而他們又缺乏基層部隊的磨練,因而不了解基層的運作,導致政策上無法讓基層信服以及政策上不合乎常理,甚至出現報復行為等,而能力較為優秀的人才便會萌生退伍意念,甚至不願意多為部隊貢獻自己的能力,因此我認為升遷制度必須改革,甚至不能一昧的將人往上提升,而不看重個人能力,應該針對升遷再擬定相關計劃來實施。
結語
現在的世代已不如以往,年輕一輩的人更有自己的想法,國軍也必須有所改變,但不能一昧的「我認為」,必須深入的了解基層目前面臨的狀況,我認為以前的軍人會為了榮譽而奮鬥,但現在更多的是為了生活而奮鬥,常說軍中環境就是一個小型社會,但我認為其實跟學校環境更相像,更多的是團體之間如何相處融洽以及許多不成熟的比較心態,因此國軍必須好好審視基層需要什麼以及在做什麼,才是解決之道。